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来源: 2017-09-22 15:12

  一、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

    (一)“主权在民”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

主权思想由法国思想家让布丹(15301596)在《国家论六卷》(1576)中提出的。他认为,国家主权有三个特点:(1)至高无上;(2)统一而不可分割;(3)不受时间和任期的限制。

    法国哲学家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1762)中提出,主权只能由从民掌握;人民有权制定和修改法律,政府只是主权的执行者,是人民的公仆。

    主权在民的思想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学的基本观念之一,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被认为就是民主的基本含义。

    (二)“代议制”原则

    又称代表制。主要是解决政府的组织形式问题,即政体问题。代议制就是由公民选出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即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又叫议会民主制。

    代议制最早由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 Locke,16321704)于《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中提出。他提出的三权分立原则是立法权、执行权和外交权。他认为,立法权应由民选代表组织的议会掌握;议会在授权期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享有其他任何人或机构都不具有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性。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C. Montquieus,16891755)在《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Law)中把三权分立的内容确定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认为,社会地位过低的人(如没有财产等)不应有选举权。立法机关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贵族院实行世袭,众议院按地区由选民选举。

    列宁说:资产阶级的共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看是一大进步。”“没有议会制度,没有选举制度,工从阶级就不会有这样的发展。《列宁选集》4卷,P38

    (三)分权和制衡原则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就曾提出过分权思想,他把国家权力分为议事、行政管理和审判三个要素。但是他没有提到权力制衡问题。权力制衡原则是由洛克首先提出的,他主张剥夺君主的立法权,归议会所有,而且立法权应该在行政权之上,对行政权进行监督。孟德斯鸠进一步发展了权力制衡理论,他认为三权分立必须使三权相互牵制,使它们达到均衡。

    最初的分权实践发生在英国资产阶级和封建统治者之间。在资产阶级掌权后,本阶级的内部分权主要是防止个人或某一集团的政治专制。

    三权分立也不一定是三权鼎立式的,在英国,立法权由下院掌握,得到下院多数议席的政党成为执政党,由它的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即掌握行政权。德国、日本等也是如此。三权分立和制衡在美国宪法和政治实践中表现的最为典型。

    (四)法治原则。

    法治包含两层含义:已有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就是制定得较好的法律。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洛克认为,法律是公民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自由与法律密不可分;在执法和守法方面,公民一律平等;国家只有用法律手段治理才能顺利运转。卢梭认为,国家的要素不是官吏,而是法律;法律是人民的公共意志,只有由

从民集团制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是为了制定和执行法律而行使权力。

    法治思想的其他内容还有: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行事;依法审判、依法征税、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等。

    (五)人权原则。

    人权是对公民权的通称。人权的基本内容。(1)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平行权、自由权(人身、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迁徙等)、政治参与权、安全权、监督权等。(2)经济权力。包括劳动与休息的权力、社会保障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3)民族权利。自决权、发展权、和平权等。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