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威权国家的合法性危机
威权国家的合法性危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建立了独立的政权。这些国家一般实行一党制、军人政权或个人专制统治,在政治上实施集权统治和高度控制,在经济上适度自由,实行市场经济。他们被称为威权主义或威权国家。
威权主义国家的现实代表包括东南亚国家和地区、拉美国家和佛朗哥时期的西班牙等。这些国家立国之时建立的是不同形式的强权统治,既缺乏合理化的制度基础,又没有具有感召力的完整的意识形态基础。威权政治都倾向于运用诸如“国家目标”或“发展计划”来说服人民,因此,它们几乎毫无例外地被迫把政绩当作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为了换取民众的支持,威权政权的领袖们往往被迫做出尽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承诺,而且还要反复强调这种经济增长是在其他政权下根本无法实现的。
从60年代开始,威权主义国家在自由市场的基础上推行现代化经济政策,赢得了经济的持续增长。经济发展的成就和政府绩效为这些国家政权提供了一定的合法性基础。
然而,经济政策和政府绩效作为威权主义国家政权合法性基础的积极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实际上,经济政策(经济成就)和政府绩效在多大程度上和多长时间内能够为政府提供合法性,取决于民众对威权政治所设定的目标的共识和认可程度。公众心理预期的改变必然动摇威权政治的合法性基础。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现,对于建立在经济政策和政府绩效基础上的威权政治合法性都可能是一种严重的危机
(1) 经济发展受到打击,不能实现政府承诺;
(2) 经济增长缓慢,使民众预期更高;
(3) 经济发展速度虽然不低,但民众的非经济要求得到了释放。
威权主义国家政治合法性的一个致命弱点在于,它将合法性基础建立在短期的可变的而且是惟一的(经济发展)因素之上。政府绩效的合法性作用,取决于民众对政府政策的评估。民众的评估标准并不相同。有的人可能运用经济增长和生活水平等经济指标;有的人可能运用社会平等和社会秩序等社会指标;有的人可能运用公民权利和政治腐败等政治指标。变化中的民众预期和不确定的政府绩效评价标准,使得政权的合法性无法持久和固化。
严格来说,任何国家的民众都会看重政府绩效。但在以法理型权威为基础的国家,民众只使用绩效来衡量和取舍政治领袖,而不是用来为政治制度辩护。对于威权主义政权来说,存在着亨廷顿所谓的“绩效的困境”。民主国家以合理程序危机,统治者的合法性通常依赖于他们满足一些关键选民对其政绩的期望。但是在这种制度下,那些在职的统治者不可避免会做不出政绩,于是,他们就失去了在职的合法性,就会在选举中被淘汰,由新的统治者来接替。因此,统治者失去职位的合法性导致了这个体制重新肯定其程序的合法性。但是在威权体制下,政绩平平既瓦解了统治者在职的合法性,也瓦解了这一制度的合法性。
面对合法性危机,威权政治能够采取什么应对策略?亨廷顿指出,威权主义领袖们可以采取下列五种方式中的一种或数种策略选择:
(1)他们可以直接拒绝承认他们的合法性日益受到削弱,同时希望或相信他们能够把权力保持下去。于是,他们可以渲染民主转型的失败案例以及民主政权的种种弊端,以此获得“负面合法性”。
(2)威权政权可以试图通过用强制的服从来取代日益涣散的义务而生存下去。如果统治集团能够就此达成一致意见,他们也许能够延迟因不断衰落的合法性所造成的后果。
(3)挑起外部冲突,并试图通过诉诸民族主义来恢复合法性。但战争的风险和代价也是很高的。
(4)为他们的政权涂上一些合法性的外表。比如做出民主化的承诺,但随着政绩合法性的下降,他们将面临越来越严重的压力,要求他们兑现上述承诺。
(5)毅然决然、因势利导地主动结束威权统治,导入民主体制。除了非洲以及其他地方的少数几个国家之外,民主制已经开始被看成是任何威权政治的唯一合法和可行的一种选择。
80年代,威权政治的合法性似乎走到了尽头,南欧、拉美和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都出现了政治危机。不管采用以上哪一种策略,民主化都成了最终的归宿。而那些不识时务的统治者则失去的更多,在转型后的政治安排中丧失了一切机会。
不过,威权主义政治为民主化转变创造了条件。二战以后高速发展的威权主义体制在政治上实行集权高压,但在经济上发展出一个主要操纵在私人手里的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将整个社会引向了民主转变。
综上所述,如果合法性有助于政治稳定和政治制度的延续,那么,当合法性基础崩溃,即产生严重合法性危机的时候,无非出现两种后果,要么诉诸武力镇压;要么发生深远的政治变迁。
镇压只能起到一时的效果,它会使政权进一步失去合法性基础,最终在重复威权政治发展过程的基础上,使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按照博弈的方式,进入一种对峙状态,民众和政府之间进行一种类似于“小孩捅马蜂窝”的游戏:政府压制一有松动,或者民众一有机会,就会“骚扰”政府,或者“给政府制造麻烦”,政治秩序难以稳定。
无论哪一类国家,政治革命都是合法性危机的可能后果。马克思主义认为,革命是阶级矛盾激化达到极点的产物,它是被统治者和被剥削者不再忍受压迫和剥削的激进行为。革命到来的时候,对原有政治体系的破坏和对既有社会秩序的冲击是不可避免的。一个社会能否走出“不断革命”的循环困境,关键还在于能否形成一种合理的制度,确立韦伯所谓的法理型权威体系。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