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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政治机关设置的原则

来源: 2017-09-22 21:03

 

政治机关设置的原则

政治机关的设臵原则是指统治阶级在组建国家政权时,所确定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各个政府机构的相互关系原则。用什么原则来组织政府机构的各个组成部分,达到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保证国家政权的行使,这是政治机关设臵的核心问题。

政治机关的设臵受到国家性质、国家职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社会发展的经济文化情况的影响,从政治机关产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政治机关的设置主要有三个基本原则:

(一)集权专制原则

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政府机构的设置一般采用集权专制原则,即把国家的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君主或皇帝手中。

集权专制原则是独裁政体的基本特征,是与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早期政府机构较为简单相适应的。

(二)分权制衡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机构设置的根本原则。这一原则最初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总结革命的成果提出来的,其意义在于反对和限制封建君主独揽政权,实现资产阶级所要求的民主共和。

分权制衡原则从根本上说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需要,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化大生产带来的社会分工的要求。分权制衡原则曾经带有阶级分权的色彩,但现代意义上的分权已不是阶级分权,其实质是资产阶级统治和管理国家的内部分工。

分权制衡原则虽然主要为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并为资产阶级政治统治服务。但它对国家权力的合理配臵,以及防止国家权力的专制与腐败,体现的是人类社会政治活动的进步。

(三)议行合一原则

议行合一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设臵政治机关遵循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在砸碎旧的国家机器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的,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在政治机关的权力划分、职能确立、设置原则和相互关系上与资本主义国家是有所不同的。

议行合一原则最初是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提出的。后来,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既坚持了马克思倡导的议行合一原则,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原则的内涵,形成了议行合一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同时人民代表大会兼行立法权力,设置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并列关系,这两个机关的主要官员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机关设置实行议行合一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思想和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它能够促使政府机构的各个部门步调一致,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它有利于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官僚主义习气,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具有三权分立原则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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