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权力腐败的控制
权力腐败的控制
一、权力腐败的涵义
在政治生活中,权力腐败也称政治腐败,是指公职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即以公权换取私利。首先,从主体上看,行为人是公职人员,即担任公共职务,握有具体公共权力的人。它有时也表现为行使权力的一级组织和单位。当一级组织和单位违法乱纪时,就构成了腐败行为的主体,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从手段上看,权力腐败采取的是违反法律和纪律的行为,即滥用权力的行为。其三,从主观上看,权力腐败抱有谋取私利的动机和目的。最后,从后果上看,权力腐败使权力的公共性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了损害。这四个方面构成了权力腐败的行为要件。
权力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异变。权力腐败行为是一个历史现象,自古以来就存在于各个国家各个历史阶段的政治和社会现实中。就其产生的最一般根源来说,权力腐败的发生和存在同人类社会生活的分工有密切关系。在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产生了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一种复杂性的政治活动。它要发挥作用,就必须选拔一批专门的人员,经特定的授权程序,在国家的管理中行使具体职能权力。这样,被授权者成为相对独立的集团后,能否完全按授权者的意志符事,就成为问题。如果权力被用权人的私欲所支配,就可能发生以权谋私的现象,产生权力腐败。除此乊外,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权力腐败的发生、发展还有其特殊的原因。从政治制度的原因来看,权力越集中,越缺乏制约,权力滥用的可能性就越大。从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来看,私有制的经济制度是使权力发生腐败的重要诱因。特别是在剥削制度下,剥削他人劳动,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构成了权力腐败的经济基础。在这样的经济制度下,政治权力自然被一些人看作侵占他人劳动和利益的手段,成为为个人牟取私利的资本,最终导致公共权力的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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