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戏曲音乐的确立
戏曲音乐的确立
我国的戏曲是一种集音乐、舞蹈、戏剧为一体的艺术,其渊源可追溯到先秦的乐舞和俳优。从汉代到隋唐,一些歌舞大曲(相和大曲、清商大曲和唐大曲)及歌舞杂戏(如南北朝的故事歌舞、唐代参军戏等)都可以说是戏曲因素的萌芽。我国的戏曲艺术正式确立在宋代。
一、北宋杂剧
北宋杂剧是综合了各种滑稽表演、歌舞、杂戏而形成的一种戏曲(或可称戏剧)形式,它的表演形式相对完整,包括艳段、正杂剧和后散段三个部分。北宋杂剧的音乐常采自歌舞大曲和民间曲调,与说白交替出现,而且还有把色(操乐器者)吹奏的器乐插段,称之为“断送”。
二、院本
北宋后期至金时,在女真地区流传有“院本”的剧艺,与北宋杂剧实际上是差不多的艺术样式。院本曾兴盛一时,至元时,院本逐渐衰落。
三、南戏
南戏是北宋宣和(1119—1125)到南宋光宗(1190—1194)之间产生在浙江温州一带的戏曲艺术,也叫“温州杂剧”或“永嘉杂剧”,因产生在南方,与北宋的杂剧相对,故称南戏。南戏有剧本传世于今,如《赵贞女蔡二郎》、《王焕》、《乐昌分镜》等,从中可看出它是完全成熟了的戏曲形式,所以,学者们多以它作为我国戏曲正式确立的标志。
四、元杂剧
宋代,我国戏曲确立,而到了元代,元杂剧的出现,形成了我国戏曲史上的第一次高峰,杂剧是在宋杂剧、金院本的基础上吸收唱赚、诸宫调等曲艺形式发展起来的更为完善与成熟的戏曲艺术,因为它专门采用北方音乐,所以又称“北曲”。
元杂剧都是以一本演一个故事,有时剧情复杂,可增加本数,形成所谓“连台本戏”(即几本合演一个故事)。由曲(歌唱部分)、宾白(语言部分)和科(或称科犯,即做工)组成。其中以曲为主,通例是由“一人主唱”,通常是由演主角的正旦或正末演唱,其他角色只说不唱。
角色:有正末(男主角)、正旦(女主角)、净(花脸)等主角,其他还有丑、孤等众多配角。
音乐:音阶上采用七声音阶,旋律高亢、节奏紧促,其曲调包含唐宋大曲等音乐因素,又含有唱赚、诸宫调的因素,同时还包含唐宋词和民间歌曲因素。它的伴奏筝、三弦、琵琶等弦乐器和笛、鼓、板、锣等乐器伴奏,具有刚劲雄健之风格,这些可以从目前保留下来的近千个元杂剧曲调中得以例证。
代表作:关汉卿《窦娥冤》,马致远《汉宫秋》、《岳阳楼》,郑光祖《拜月亭》,白朴《墙头马上》、《梧桐雨》,王实甫《西厢记》等等,现存元杂剧剧本有160多本,这使戏曲在元代形成了第一个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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