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验资和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第九章 验资和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下面我们来研究《审计案例研究》这门课中第9章“验资和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的有关内容。
验资与经济责任审计同属于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与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的其他鉴证业务。这两个案例,又相对独立。
案例一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案例
审计组织实施的验资与经济责任审计这两项鉴证业务与其他审计业务相同,都是法定审计业务,都需要经过有效授权,在执业时,均应恪守应有的职业谨慎,采取防范风险的措施,作出详细计划,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中的结论提供合理的支持。
一、本案例特点与学习重点
1.本案例的特点
(1)验资不属于会计报表审计业务,与本章另一个“经济责任审计案例”也有区别;
(2)验资与会计报表审计也有相同点,如也有风险问题,也需要控制风险等。
2.本案例的学习重点
学习本案例,应重点掌握验资的程序和方法,尤其是验资报告的内容、格式与编写等。
二、本案例的关键内容
(一)审计概况
1.审验人
恒达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派出了以徐辰为验资项目组长,以张华、齐于明、黄东为组员的项目组。
2.被审验人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丽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中昌公司、飞龙公司和万方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万方公司为外方)。其主营业务为研制、生产、经销医疗、健身器械,并且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3.审验时间和内容
于2001年10月5日至31日对京江公司截止2001年9月30日止的实际投入资本情况进行了设立验资;并于2002年5月8日至31日对该公司截止2002年4月30日止的资本变更情况实施了变更验资。本案例主要反映验资业务的审验过程及相关问题。
4.审验过程
经调查签订了验资业务约定书,拟定验资计划,经过审验资产,获取了验资证据,最后形成验资意见,出具验资报告。
(二)本案例需要关注的问题
1.关于验资的种类
(1)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的规定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规定,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2)本案例的情况
本案例反映了两种形式验资的情况。
于2001年10月5日至31日对京江公司截止2001年9月30日止的实际投入资本情况进行了设立验资;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半年的经营,取得较好的效益。为扩大经营规模,经董事会决议于2002年4月1日至4月30日,各股东增加对公司的投入,共追加投资4000万,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亿元。经增资三方同意,并由京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增资者缴付的资本在2002年4月30日前办理增资手续。仍委托恒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验资。恒达会计师事务所由原项目组成员组成变更验资项目组于2002年5月8日至31日对京江公司实施了变更验资。
2.关于验资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1)一般规定
委托目的:设立?变更?
审验范围:时间范围,出资或增资或减资等单位、金额、比例、方式等。
双方的责任:会计责任和审验责任。
时间要求:被审验单位配合的时间要求,审计人员完成工作、出具报告的时间。
验资收费:标准、金额、付费时间与方式等。
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约定事项的变更:通知另一方、商定。
违约责任;
另外,还包括:名称:验资业务约定书,甲方(被审验单位)与乙方(事务所),双方单位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等内容
(2)本案例情况
在京江公司董事会委托验资事项时,恒达会计师事务所首先对京江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调阅了不久前审计人员实施财务报表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初步评价验资风险为低度,由注册会计师黄东编制了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
在恒达会计师事务所确定接受委托的意向后,进一步与委托人商议验资委托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介绍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工作程序,明确被审验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商议收费标准等,之后双方签订了验资业务约定书。
3.关于验资报告
(1) 一般规定
标题。标题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收件人。收件人为验资业务的委托人,全称;
范围段。范围段应当说明验资范围、被审验单位责任与验资责任、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等;
意见段。意见段应当明确说明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意见;
说明段。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其他事项;
签章和会计师事务所地址。验资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地址;
报告日期。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验工作的日期。
(2)本案例的情况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验资报告如下:
验资报告
京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1年9月30日止的实收资本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验。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l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贵公司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根据我们的审核,截至2001年9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出资者投入的资本5680万元,全部为实收资本。与上述投入资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568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80万元,实物资产3380万元,无形资产720万元,尚未低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根据经批准的贵公司合同、协议和章程规定,中昌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资300万元,实际缴付200万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100万元;飞龙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货币资金1000万元,实际缴付780万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220万元;万方公司应于2001年9月30日前缴付设备2100万元(262.5万美元),实际缴付2080万元(260万美元),未按规定缴足金额为20万元(2.5万美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恒达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辰(盖章) 张华(盖章)
地址:中国·北京 齐于明(盖章)黄东(盖章)
报告日期:200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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