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2004年度审计:东窗事发
2004年度审计:东窗事发
2004年度审计续聘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28万元。2005年3月,公司财务总监李辉和董事长杜焰生电话邀请刘某(与笔者恰巧同名,别称以示区别)对2004年年报进行审计。刘某的身份为公司2004年年报的外勤主审(现场负责人),负责收集资料,通过适当的程序获取审计论据,最终形成审计报告。刘某是一名资深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专业人员,从1991大学毕业起就从事这项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很快便发现了三项重大问题:(1)下属企业牡丹江石油化工厂库存较上年度大幅增加,而原油出库价低,销售成本虚减,利润因此虚增了2900万元;(2)收到牡丹江热电厂2300万元委托经营(2#机组)收益,但没有提供委托合同,记作“其他业务收入”而不是“投资收益”;(3)以前年度牡丹江石油化工厂支付6800万元购买牡丹江石油化工集团土地,但没有办理土地证,也就是购买的土地没过户到牡丹江石油化工厂名下。对以上问题,刘某向主管领导、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最终要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陆跃明做了汇报。
据董事长杜焰生回忆,为了制作2004年盈利的虚假年报,杜焰生、唐李(事发时为总裁,因涉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逃匿,被牡丹江警方悬赏25万元,其中上市公司高管集资20万元通缉)、赵春江经过商议,从炼油厂拿出2000万元汇票来到沈阳某银行,四次重复质押从银行贷出6800万元资金,随后将上述资金在特种润滑油厂、牡石化集团、ST圣方等数家公司账户之间转账,造成ST圣方盈利的假象,最后资金则又回流到贷款银行。唐李在制作2004年年报时,就已和公司相关高管说好,一定要将2004年年报做成盈利,公司才能够摘帽。为了能够使虚假年报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高管还出资15000元收买参与审计的刘某。常务副总裁赵春江私下给刘某一个信封,里面是15000元新版人民币,并说“现在厂里比较困难,效益不好,企业要发展,可到银行贷款一定要年报盈利才行,希望你能帮助我们”。随后形势的发展,出现了微妙甚至戏剧性的变化。刘某心里清楚,拿了钱就要尽量帮公司在报表上体现盈利,正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但同时他也心存侥幸,认为自己不在最终的审计报告上签字,自然就不是审计责任的终极承担者。于是,在公司提供与牡丹江热电厂签订的委托生产经营合同的复印件后,刘某没再按有关规定追索原件,只是将委托经营收益2300万元从“其他业务收入”调到了“投资收益”。而公安机关查实,合同系西安圣方副总经理唐李,指使人私刻牡丹江热电厂的公章而伪造。刘某进一步作了测算,如把牡丹江石油化工厂少转成本的2900万元调低到2500万元,公司仍然可以体现盈利,便要求做了2500万元的调整。经过以上一系列的运作,
不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民企上市公司出事,最基本的原因是资金链断裂或涉嫌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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