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档案管理和业务质量检查制度
档案管理和业务质量检查制度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审计项目归档要求、保存期限、保存措施、档案利用审批程序等。审计项目归档工作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审计组组长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立卷责任人应当收集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并在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立卷归档,由审计组组长审查验收。
审计机关实行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制度,对其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和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审计机关可以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审计档案、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方法,检查的事项包括:(1)建立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2)审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准则的情况;(3)与审计业务质量有关的其他事项。
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应当重点关注审计结论的恰当性、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应当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结果。审计机关在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中,发现被检查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审计机关应当做出审计决定而未做出的,可以依法直接或者责成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审计决定;发现其做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依法直接或者责成其在规定期限内变更、撤销审计决定。
审计机关应当对其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实行审计业务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审计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审计机关可以定期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的予以表彰。审计机关应当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评估,及时发现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或者改进。审计机关可以结合日常管理工作或者通过开展审计业务质量检查、考核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方式,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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