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档案馆的收集
档案馆的收集工作
一 、接收档案的范围
(一) 本级各机关、团体及其所属单位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省辖市(州、盟)和县级档案馆同时接受长期保存的档案
(二) 属于本馆应接收的撤消机关、团体的档案。
(三) 属于本馆应接收的中华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各种档案
二 、现行机关档案的接收
1、任务与要求
经常任务:现行机关档案中具有长远意义的档案应定期向档案馆移交。
要求:完整性、真实性、地方性、质量验收
2、接收档案的时间
本机关保留档案的时间:省级以上永久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20年左右,市县及 以下机关应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在本机关保存10年左右,向档案馆移交。
3、 两种办法:逐年接收和分段接收(三年五年)
三、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
1、机关撤销或合并时,档案不得丢失、分散或销毁。
2、一个机关撤销,而又无后续单位代替其职能,档案应移交档案馆,或由该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代管,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代行移交档案馆。
3、一个机关撤销,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材料仍属于原机关,应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保管好,按全宗向档案馆移交,或经有关单位协商后,由一个机关完整地代管,不得分散。
4、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机关,原机关档案应分别整理作为独立单位的档案整体,按原全宗向档案馆移交。
5、一个单位若干内部组织机构划归另一个单位,或者脱离原单位组成一个独立的新单位,其在原单位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应是原单位档案有机整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得将这些档案抽出带走,工作确实需要,可以借阅或复制。
6、机关撤销或合并时,没有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可以移交给新的机关继续处理,并作为新机关的档案加以保管,不属于撤销机关移交档案的范围。
7、档案馆建立前,各机关保管的其他撤销机关的档案,原则上应由各保管机关负责整理并向档案馆移交。
四 、 历史档案的征集
(一)收集历史档案的特殊意义
l 历史档案,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包括革命政权、历代王朝、北洋军阀和民国时期的档案。
l 历史档案收集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央级),地方级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不收集历史档案。
l 征集档案的紧迫性:建国前的档案,尤其是革命历史档案,由于战争年代是艰苦环境,没有安全保管文件和档案的条件,损失严重。散失的档案多为年深日久,自然损毁严重。保管条件不得而知。有的革命历史档案,被有关部门保管使用,但田间有限,访问老同志,撰写回忆录,更是当务之急。
(二)历史档案征集的方法与途径
l 征集是指对流散在社会上或个人手中的档案,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收进档案馆。
l 采取广泛宣传和措施得当的办法,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并主动配合。
l 1搞好调查研究,是作好征集工作的前提。
l 2 分清不同的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
①向个人征集
l A购买,献交,
l B注意耐心细致的工作
l C处理好个人与档案馆集中保管的关系
l D 为被征集者留存复制件作为纪念
②向兄弟档案馆征集
③向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征集
④向古旧书店、废品收购部门征集
⑤向寺庙、古迹保管部门征集
⑥遵循宗教政策
l 征集档案应尽可能征集原件,也可征集复制件来丰富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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