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种椒第四十三
种椒第四十三
《尔雅》曰:“□,大椒。”
《广志》曰:“胡椒出西域。”
《范子计然》曰:“蜀椒出武都,秦椒出天水。”
按今青州有蜀椒种,本商人居椒为业,见椒中黑实,乃遂生意种之。凡种数千枚,止有一根生。数岁之後,便结子,实芬芳,香、形、色与蜀椒不殊,气势微弱耳。遂分布栽移,略遍州境也。
熟时收取黑子。俗名“椒目”。不用人手数近捉之,则不生也。四月初,畦种之。治畦下水,如种葵法。方三寸一子,筛土覆之,令厚寸许;复筛熟粪,以盖土上。旱辄浇之,常令润泽。
生高数寸,夏连雨时,可移之。移法:先作小坑,圆深三寸;以刀子圆□椒栽,合土移之於坑中,万不失一。若拔而称者,率多死。
若移大栽者,二月、三月中移之。先作熟□泥,掘出即封根合泥埋之。行百馀里,犹得生之。
此物性不耐寒,阳中之树,冬须草裹。不裹即死。其生小阴中者,少禀寒气,则不用裹。所谓“习以性成”。一木之性,寒暑异容;若朱、蓝之染,能不易质?故观邻识士,见友知人也。
候实口开,便速收之,天晴时摘下,薄布曝之,令一日即乾,色赤椒好。若阴时收者,色黑失味。
其叶及青摘取,可以为菹;乾而末之,亦足充事。
《养生要论》曰:“腊夜令持椒卧房床旁,无与人言,内井中,除温病。”
●种茱萸第四十四
食茱萸也,山茱萸则不任食。
地月、三月栽之。定故城、□、冢主燥之处。凡於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停之经年,我後於□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泽流,长物至迟,历年倍多,树木尚小。
候实开,便收之,挂著屋里壁上,令□乾,勿使烟熏。烟熏则苦而不香也。
用时,去中黑子。肉酱、鱼□,偏宜所用。
《术》曰:“井上宜种茱萸,茱萸叶落井中,饮此水者,无温病。”
《发五行书》曰:“舍东种白杨、茱萸三根,地年益寿,除患害也。”
又《术》曰:“悬茱萸子於屋内,鬼畏不入也。”
●卷五
●种桑、柘第四十五 养蚕附
《尔雅》曰:“桑,辨有葚,栀。”注云:“辨,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
《搜神记》曰:“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我迎父,吾将嫁於汝。’马绝□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还。马後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女具以告父。父射马,杀,晒皮於庭。女至皮所,以足□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未竟,皮□然起,卷女而行。後於大树枝间,得女及皮,尽化为蚕,续於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
今世有荆桑、地桑之名。
桑椹熟时,收黑鲁椹,黄鲁桑,不耐久。谚曰:“鲁桑百,丰绵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多。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治畦下水,一如葵法。常菇令净。
明年正朋,移而栽之。仲春、季春亦得。率五尺一根。未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为犁拨耳。是以须□,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必难慎,率多死矣;且□则长疾。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压枝之速。无栽者,乃种椹也。其下常□掘种□豆、小豆。二豆良美,润泽益桑。栽後二年,慎勿采、沐。小采者,长倍迟。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亦不须□。率十步一树,阴相接者,则妨禾豆。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当。相当者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压下枝,令著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土湿则烂。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住宅上及园畔者,固宜即定;其田中种者,亦如种模块法,先□种二三年,然後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犁,所谓两失。其犁不著处,□地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去浮根,不妨耧犁,令树肥茂也。又法:岁常绕树一步散芜菁子,收获之後,放□啖之,其地柔软,有胜耕者。种禾豆,俗得逼树。不失地利,田又调熟。绕树散芜菁者,不劳逼也。
□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白汁出则损叶。大率桑多者宜苦斫,桑少者宜省□。秋斫欲苦,而避日中;触热树焦枯苦斫春条藏。冬春省□,竟日得作。
春采者,必须长梯高机,数人一树,还条复枝,务令净尽;要欲旦、暮,而避热时。梯不长,高枝折;人不多,上下劳;条不还,枝仍曲;采不净,鸠脚多;旦暮采,令润泽;不避热,条叶乾。秋采欲省,裁去妨者。秋多采则损条。
椹熟时,多收,曝乾之,凶年粟少,可以当食。《魏略》曰:“杨沛为新郑长。兴平末,人多饥穷,沛课民益畜乾椹,收□豆,阅其有馀,以补不足,积聚得千馀斛。会太祖西迎天子,所将千人,皆无粮。沛谒见,乃进乾椹。太祖甚喜。及太祖辅政,超为邺令,赐其生口十人,绢百匹,既欲厉之,且以报乾椹也。”今自河以北,大家收百石,少者尚数十斛。故杜葛乱後,饥馑荐臻,唯仰以全躯命,数州之内,民死而生者,乾椹之力也。
种柘法:耕地令熟,耧耩作垅。柘子熟时,多收,以水淘汰令净,曝乾。散讫,劳之。草生拔却,勿令荒没。
三年,间□去堪为浑心扶老杖。一根三文。十年,中四破为杖,一根直二十文。任为马鞭、胡床。马鞭一枚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十五年,任为弓材,一张三百。亦堪作履。一两六十。裁截碎木,中作锥、刀靶。音霸。一个直三文。二十年,好作犊车材。一乘直万钱。
欲作鞍桥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旁枝,木橛钉著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後,便是浑成柘桥。一具直绢一匹。
欲作快弓材者,宜於山石之间北阴中种之。
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掘深坑,於坑中种桑柘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树条直,异於常材。十年之後,无所不任。一树直绢十匹。
柘叶饲蚕,丝好。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於凡丝远矣。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郑玄注曰:“爱养蚕食也。”……具曲、植、□、筐。注曰:“皆养蚕之器。曲,箔也,植,槌也。”后妃斋戒,亲帅躬桑,……以劝蚕事,……无为散惰。”
《周礼》曰:“马质,……禁原蚕者。”注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价直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蚕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尚书大传》曰:“天子诸候,必有公桑、蚕室,就川而为之。大昕之朝气,夫人浴种于川。”
《春秋考异邮》曰:“蚕,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於三春,故蚕三变而後消;死於七,三七二十一,故二十一日而茧。”
《淮南子》曰:“原蚕一岁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之,为其残桑也。”
《汜胜之书》曰:“种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溃之,以水灌洗,取子阴乾。治肥田十亩,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亩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摩地刈之,曝令燥;後有风调,放火烧之,常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箔蚕。”
俞益期《□》曰:“日南蚕八熟,茧软而薄。椹采少多。”
《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珍蚕、“三月绩。”柘蚕、“四月初绩。”□蚕、“四月初绩。”爱珍、“五月绩。”爱更新、“六月末绩。”寒珍、“七月末绩。”四出蚕、“九月初绩。”寒蚕。“十月绩。”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者,少养之。
“爱蚕者,故□蚕种也。□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蚕。欲作‘爱’者,取□珍之卵,藏内□中,随器大小,变可十纸,盖覆器口,安硎苦耕反泉、新华通讯社水,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然後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生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引则‘爱蚕’也。
“藏卵时,勿令见人。庆用二七赤豆,安器底,□月桑柴二七枚,以麻卵纸,当令水高下,与重卵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了不成也。不成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到有年方生耳。欲得荫树下。亦有泥器口,三七日亦有成者。”
《杂五行书》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蚕,吉。”
按今世有三卧一生蚕,四卧再生蚕。白头蚕,颉石蚕,楚蚕,黑蚕,儿蚕,有一生、再生之异,灰儿蚕,秋母蚕,秋中蚕,老秋儿蚕,秋末老,獬儿蚕,绵儿蚕,同功蚕,或二蚕二蚕,共为一茧。凡三卧、四卧,皆有丝、绵之别。
凡蚕从小与鲁桑者,乃至大入簇,得饲荆、鲁二桑;若濉发荆桑,中与鲁桑,则有裂腹之患也。
杨泉《物理论》曰:“使人主之养民,如蚕母之养蚕,其用岂徒丝茧而已哉?”
《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以三月三日,天阴如无日,不见雨,蚕大善。”
“又法:埋马牙齿於槌下,令宜蚕。”
《龙鱼河图》曰:“埋蚕沙於宅亥地,大富,得蚕丝,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镇宅,大吉,致财千万。”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则丝薄,近地则子不生也。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俗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著火。火若在一处,则冷热不均。初生以毛扫。用荻扫则伤蚕。调火令冷热得所。热则焦燥,冷则长迟。比至再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置。下箔障土气,上箔防尘埃。小时采“福德”上桑,著怀中令暖,然後切之。蚕小,不用见露气;得人体,则众恶除。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蚕见明则食,食多则生长。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於屋里簇之:薄布薪於箔上,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
又法:以大科蓬蒿为薪,散蚕令遍,悬之於栋梁、椽柱,或垂绳钩弋、鹗瓜、龙牙,上下数重,所在皆得。悬讫,薪下微生炭以暖之。得暖则作速,伤寒则作迟。数入候看,热则去火。蓬蒿疏凉,无郁□之忧;死蚕旋坠,无污茧之患;沙、叶不作,无瘢痕之疵。郁□则难缲,茧污则丝散,瘢痕则绪断。设令无雨,蓬蒿簇亦良。其在外簇者,脱遇天寒,则全不作茧。
用盐杀茧,易缲而丝□。日曝死者,虽白而薄脆,缣练衣著,和、几将倍矣,甚者,虚失岁功:坚、脆悬绝,盗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箔、笼。”
《龙鱼河图》曰:“冬以腊月鼠断发愤。正月旦,日未出时,家长斩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
《杂五行书》曰:“取亭部地中土涂灶,水、火、盗贼不经;涂屋四角,鼠不食蚕;涂仓、箪,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种绝。”
《淮南万毕术》曰:“狐目狸脑,鼠去其穴。”注曰:“取狐两目,狸脑大如狐目三枚,捣之三千杵,涂鼠穴,则鼠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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