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抵押物的出租
抵押的效力(P255)
1.抵押物的出租
(1)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2.抵押物的转让
(1)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3.抵押物依法被继承或者赠与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4.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放弃抵押权
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6.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设定抵押时的清偿顺序
(1)不动产
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动产
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③抵押权均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考点19】动产的浮动抵押(P258)(2012年简答题;2013年单选题)
1.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2.浮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浮动抵押即使已经登记,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考点20】质押
1.动产质押(P259)
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2009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
2.权利质押(P260)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考点21】留置权
1.留置权的成立要件(P262)
(1)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2012年多选题)
(2)必须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如果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不能产生留置权。
(3)如果债权人的债权尚未到期,不能行使留置权。
(4)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2010年判断题)
2.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009年判断题;2012年简答题;2014年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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