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居间合同
考点12:居间合同(P317)
1.促成合同成立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2.未促成合同成立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考点13:技术合同(P310)
1.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3)提成支付
(4)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
2.委托开发
(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2)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3)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合作开发
(1)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