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来源: 2017-10-07 20:43

 考点2: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视同销售货物(P326

1.代销业务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货物的特殊处置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2)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外购货物用于“投分送”(投资、分配、赠送),视同销售货物;用于“飞机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下,通常没有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时需要核定销售额。

上述业务中,不视同销售处理的,外购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二)视同提供应税服务(P362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发生下列情形的,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