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来源: 2017-10-07 20:46

 考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划分标准及纳税义务

企业类型

划分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全面纳税义务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

有限纳税义务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2)所得来源地

所得类型

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

财产

所得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利息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