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果股息、红利收入来自非上市居民企业,不论持股时间长短,给予免税;如果股息、红利收入来自上市居民企业,则持股12个月以上,方给予免税待遇。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特定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于征税,但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VS免税收入】(1)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均不应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则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3)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