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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来源: 2017-10-07 20:49

 考点1:概述(P441

1.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2.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

国务院所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所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例如,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务院对金融类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出资人享有出资者权利,包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和出资人其他权利。

考点2: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任免(P445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下列人员:

1.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会主席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3.向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4.国家出资企业中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依法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考点3:对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兼职限制(P445

1.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2.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3.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4.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考点4:重大事项的管理(P446

 

 

重要国独

一般国独

重要国控

一般国控

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

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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