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评估分析
评估分析
第一节 评估分析的内涵
在确定评估对象后,就进入了评估分析环节,这个环节是整个纳税评估工作中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一个环节。
一、评估分析的概念
评估分析是指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主管税务机关掌握的相关信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估量、确认、评价的过程。
评估分析一般以评估对象当年或当期申报情况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对以往年度未经稽查的情况一并评估。
二、评估分析的信息来源
评估分析的信息来源渠道是广泛的,既包括税务机关内部掌握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各类信息:如登记信息、发票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申报征收信息;也包括从外部取得的与纳税人有关的涉税信息:如土地信息、建筑项目登记信息、房屋转让信息、车船登记信息等等。
内部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类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稽查案底以及其他与申报纳税有关的资料。纳税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工作需要有选择地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收入明细、成本费用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发票使用情况等其他有关涉税资料。
外部信息是独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之外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信息,相对来说可靠性较高,更容易确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虽然目前由于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原因,税务机关与工商、国税、银行、房产、土地等部门之间尚未建立稳定有效的信息传递制度和渠道,但通过内外部信息的交换和比对,产生疑点信息,应是我们纳税评估工作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评估分析的财务环境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是纳税人财务核算的标准,也是纳税评估开展的重要依据之一。首先,主管税务机关应有完善的财务制度或办法备案措施。虽然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但是,目前大多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绝大多数税务机关也没有按规定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其次,评估人员应充分了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适用的会计标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也是评估人员必须熟悉的基本业务。财务会计标准总体上包括:会计法及各类行业、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只有熟悉掌握评估对象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的核算办法,才能有效地实施评估分析。
在评估分析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确认问题或发现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经评估分析,对未发现问题的,或者发现的问题事实清楚不需要进一步进行核实的,可直接进行评定处理。对于存在疑点,根据现有资料仍不能明确判定,需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解释说明的,可转入约谈举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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