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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行为概述

来源: 2017-10-08 13:52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

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公共服务性;2、从属法律性;3、裁量性;4、单方意志性;5、效力先定性;6、强制性。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了解)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

3、变更法律地位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重点,背,p120

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

一、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重点、必考)

三、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四、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五、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行政行为

六、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七、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一、成立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功能要件(理解)

二、生效规则: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

三、合法要件:主体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重点)

 

第五节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重点、必考)

 

一、行政行为的无效

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无效力。相对方不受其约束。

 

二、行政行为的撤销

可撤销的行政行为也是自始至终无法律效力,但在其被有权机关宣布撤销之前,相对方还是要受其约束。

 

三、行政行为的废止、自废止之日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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