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行为概述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含义与特征
1、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含义:主体要素,行政行为只能由行政主体作出;职权职责要素;法律要素。
2、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相比较,主要具有下述特征:①公共服务性:无偿的
②从属法律性:行政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③裁量性: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行事,而不能有任何自行选择裁量;法律要具有相对稳定性,应该给行政机关留一个自由裁量余地。
行政行为的裁量性与从属法律性的关系: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矛盾的对立统一。行政裁量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裁量,而应是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裁量;从属法律性也不是机械地适用法律,而是充分运用其主观能动性,紧紧把握相应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与原则,积极灵活的适用法律。
④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不是必须与行政相对人协商并征得相对人的同意;
⑤效力先定性:效力先定,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人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反映了效力先定性。
⑥强制性: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行政指导是非强制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是强制性的。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指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人在权利、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即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包括:①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②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如,吊销许可证、执照,免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③变更法律地位:如扩大或缩小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增加或减少纳税税种、税率等。
④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结论是确认法律事实,对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是确认法律地位。
确认法律事实与确认法律地位的关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确认法律事实必然影响确认法律关系,确认法律事实并不等于确认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并不能在事实认定中完全确认。例:对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者伤残等级的确认,不能确认责任关系。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重点—4个力
1、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效力先定性)
公定力: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公定力是一种推定或假定的法律效力,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在事实上一经作出就合法。但是未经法定程序撤销、废止或宣布无效,不得否定其效力。
2、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确定力:指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的效力。
对行政主体是实质确定力,要求行政主体非依法定理由和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其行为内容,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行政相对人是形式确定力,行政相对人不得任意否认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随便改变行为内容,非依法不得请求改变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拘束力,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效力,包括对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拘束力。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执行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和拘束力的关系:密切相关,拘束力是执行力的前提,执行力是拘束力的保障。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