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建设高素质新型文职人员队伍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建设高素质新型文职人员队伍的重要制度保障
日前,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布实施。这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的重要基础法规,是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成果,标志着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对优化我军力量结构、提高军事人力资源质量效益、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没有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就没有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文职人员的大量使用是现代军队的通行做法,世界主要国家军队普遍重视使用文职人员,在精简现役员额的同时,大量编配文职人员从事专业性事务性基础性工作,壮大整体军事实力,有的数量规模达到现役员额的一半以上。相比之下,我军文职人员在数量规模、专业化水平、职业发展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许多不足,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作用。改革后,我军文职人员将编配在专业性强稳定性要求高的管理和技术岗位,有利于优化军队人员构成,加速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
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一流的军事人才队伍支撑。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军队组织形态和技术构成深刻变化,作战指挥和建设管理岗位分工越来越细,一体化联合作战对精确保障、专业保障、稳定保障的依赖越来越强,迫切需要加强军事人力资源分类建设管理,加快提高军事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改革后,我军文职人员将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军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资源管理、勤务保障等使命任务,既有利于现役人员集中精力提高军事素养,也有利于提高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标准和专业水平,从整体上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
开发管理使用好人才,政策制度创新是关键。我军文职制度经历了职员制度、文职干部制度、文职人员制度3种模式的探索实践,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我军建设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和矛盾。新《条例》根据文职人员特点,突出军事职业属性,突出军地政策衔接,突出制度比较优势,对文职人员身份属性、职能定位、岗位设置、使用管理、待遇保障等进行全面重塑,使这支队伍地位作用更加凸显、进出渠道更加顺畅、职业路径更加清晰、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待遇保障更具优势。
开创强军伟业,必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就要拓宽选才视野、打破体制壁垒、消除政策障碍,最大限度把知识精英、技术精英、管理精英集聚到强军旗帜下,形成大国防人才格局。这次文职人员制度改革,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遵循人才市场内在规律,适应军队职能任务需求和国家政策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军地人才兼容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投身军营、献身国防、报效国家搭建良好平台,开辟美好前景,有利于推动国家人力资源优势向军队建设人才优势转化,提高人力资源对战斗力的贡献率,汇聚形成强军兴军磅礴力量。
颁布实施新《条例》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是一项事关改革全局和部队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和机关要站在维护核心、听党指挥的高度,切实肩负起全面抓好新《条例》贯彻实施的政治责任,带头学深学透,抓好指导落实。要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官兵充分认清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的决心意图,充分认清修订颁发新《条例》对强军兴军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掌握新《条例》政策内容和贯彻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主席的战略决策上来。要充分发挥军事人力资源集中统管的体制优势,切实在搞好军地对接、厘清职能界面、理顺工作职责上下功夫,尽快建立工作运行新机制,开创文职人员工作新局面。要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推动形成机关按《条例》抓建、部队按《条例》施管、文职人员按《条例》履职的良好局面。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深入一线研究解决矛盾问题,确保《条例》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结构合理、作风优良的新型文职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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