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通缉令
通缉令:1使用条件: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包括逮又跑的);在本辖区通缉捉拿;呈请意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2内容:首部(标题、发文字号:顺序,行政地域简称,[年份],通缉令顺序号,如公安部2005年发部:公缉字[2005]15号、发布范围:面向社会发布的可以不写);正文:依次是,简要案情、被通辑人简介、被通辑人体貌特征、被通辑人携带物品、《通辑令》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等。尾部:发布时间及公章。
公安部通缉令(A级) 公缉字[2008]15号 王某某,男子 - - - - 该人于今年3月7日在**持刀 -- - - - - - - - -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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