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现代设计艺术的形态范畴
现代设计艺术的形态范畴
现代设计艺术作为一种物质和意识结合的物质形态,由于其设计制作者的主观意识的载体和人们对物质需求的不同,具有不同的形态范畴,而这些范畴体现了设计艺术的具体形式和时代风格,反映了设计艺术的演变和发展规律,因此,研究设计艺术发展史,对设计艺术的形态范畴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分类标准及其方法
面对着种类繁多、形式各异的现代设计艺术大家族,要对其进行分门别类是十分困难的,这种困难主要表现在分类标准上。因为从设计艺术的内涵来说,构成的因素是多重的,它既有用材的区别,又有用途的不同;既有制作工艺的不同,又有装饰风格的差异;既有具体的品种,又有针对不同的特殊场合的独特需要而专门设计的品种。总之,根据现代设计艺术的不同内涵,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别。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种对现代设计艺术的形态范畴统一、明确的分类、归纳办法。比较流行的分类方法有三种:第一种是根据设计物品所使用的材料,确定不同的种类,如陶器、皮革、金银、木材、玻璃等等。第二种是从设计制作的工艺方法,即技术构成上进行分类,如染织工艺、雕琢工艺、刺绣工艺、涂饰工艺、镂刻工艺、雕琢工艺等等。第三种是将设计物品按审美和精神生活为主题、实用和物质生活为主题划分,其中前类包括娱教类、装饰类,后类分为穿戴类、起居类、生活类、用品类等。这些分类方法在目前所出版的外国工艺美术史、设计著作和有关论文中十分普遍。
那么,上述划分方法是否有确切之处呢?如果有的话,哪一种更为确切呢?这不仅关系到设计艺术学研究的学术取向,而且也将直接决定本书的框架体系和谋篇布局。
关于现代设计艺术的形态分类,我们认为应该牢牢地把握住三个方面:其一,它必须是人类的创造思维和物的合理结构的产物;其二,艺术性;其三,生活性和生产性。这里所说的人类的创造性思维和物的合理结构,是指人的意识活动必须建立在以创造性基础之上,并用一定的物质材料作为载体;所谓艺术性,是指人的意识作用于一定的物质材料以后所表现的形态,必须呈现出某种艺术内涵和艺术特性;而所谓生活性和生产性,则是指设计艺术是在生活和生产中不断提高和发展的。一些不合时宜,不能适应生产、生活新方式的设计品类被淘汰,因而不断有新生的品类出现,这可以说是设计艺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基本进化图式。
众所周知,广义的艺术分类包括美术、音乐、戏剧、舞蹈、曲艺、电影等,狭义的艺术仅指美术,包括绘画、雕塑、建筑、工艺和书法。如果简单地冠以“设计”来解释设计艺术,即为绘画设计艺术、雕塑设计艺术、建筑设计艺术、工艺设计艺术和书法设计艺术。这样名称不仅听上去让人感到别扭,而且也有悖于约定成俗的艺术创作行为。同时,作为艺术的设计艺术所涉及的内容、观念、品类、特征又远远超出了这些分类的内涵,我们之所以设专节来讨论设计艺术的形态范畴的原因也就在于此,毕竟分类不妥会造成论述的困难性和某些概念的生硬套用。
在西方国家,艺术分类的形式应该说是有其科学性,但只限于广义的艺术形式,对设计艺术来说,虽有可资借鉴之处,但无法全盘套用。也就是说,西方的艺术的分类是以艺术形式区别的,而世界现代设计艺术则更体现出设计艺术的内涵、演变的过程和社会生活发展的关系等,所以它们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当然,学科具体内容的分类即是对一个方面的主观规定,在严格意义上说,由于它赋予了主观的成分,所以存在某些局限性也就在所难免。何况对于现代设计艺术来说,其本身就带有多学科交叉的性质,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思想观念的嬗变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呢。如何寻找一种符合现代设计艺术特点的分类方法,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是设计艺术所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否则,不仅不利于对现代设计艺术的深入研究,也会影响现代设计艺术的发展。
从艺术学的角度,强调造型艺术的特点,在作品的分类上,采用综合分类方法,即不严格遵从某一尺度,而是依据作品在历史时期的性质、多寡和主次进行分类,这是有利于揭示历史时期造型设计艺术的发展演变内涵及其规律特征的。特别是从人类设计的发展历史来看,其所经历的阶段,以及在各个阶段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并不是取决于某一种单一的因素,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和反映。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在确定划分标准的时候,采用综合分类方法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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