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艺术形象分类
艺术形象分类
依据艺术形象的感性形式,可将艺术形象大致分为视觉形象、听觉形象、综合形象、文学形象几大类。
视觉形象是指由人的视觉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包括绘画、雕塑、舞蹈、书法、摄影、建筑、实用工艺等艺术中的形象。视觉形象具有空间性和直观性的特点。听觉形象是指由人的听觉感官直接感受到的艺术形象,主要指音乐中的形象。它具有时间性、多义性和朦胧性。综合形象是指直接由人的视、听等感官共同感受到的艺术形象,主要指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形象。它具有视听统一性和时空统一性,以及生动性的特点。文学形象又称想像形象,是指通过语言文字的描述,在想像中构成的形象,主要指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它的特点是间接性和不确定性。
83、音乐形象
音乐的传媒是音响,由于音响具有非语义性、非造形性和流逝性的特点,便造成了音乐形象某种程度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正如托马斯·门罗所说的:“音乐中暗示出来的情绪总是模糊不清的,并且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
音乐形象带有抽象性,它的含义是空灵的、精神性的,因此它不宜描摹现实中的景物形象,也很难具体模仿生活细节。波兰当代著名音乐理论家丽莎说:“在音乐中反映现实的具体性和直接性,比起在美术、文学、戏剧中要弱。”“音乐中表现的是作曲家对现实中现象的反应,而很少(虽然也是可能的)是现象或现象综合体的自身”。虽然在音乐中也可能有一定的模仿再现生活的因素。比如对大自然风雨雷电、流水鸟鸣或人间的钟鸣铃响、马蹄号角等声音做出某种模仿,但即便是模仿也已 :融进了作曲家的情感,对原始的音响进行了艺术改造,成为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例如贝多芬的《田园交响曲》第二乐章,有许多描写自然美景的旋律,模仿出小溪流水、林间鸟鸣等,但作者仍然强调“表观多于描写”,他说:“田园交响曲不是绘画,而是表达乡间的乐趣在人心里所引起的感受,因而是描写对农村生活的一些感觉。”音乐只能通过音乐语言表现作曲家在特定环境下的心境,激发听者的审美想像,而音乐表现的情感也只能有一个大致的范围方向,,很难加以具体确定
音乐的确定性同听觉艺术的特征也是分不开的。在人的视听二器官中,视觉涵盖的面最广,又能产生出具体清晰的图像,最具有直观性和稳定感。而听觉形象只有转化为视觉形象,才能使美感明晰、深化。正如李斯特所说:“视觉这个永远在积极活动的感官,能把音响中产生的形象加以巩固和保持,随着音乐的进展,使它的轮廓变得愈来愈明确。”闻一多认为:“我们中国人鉴赏文艺的时候,至少有一半印象是要靠眼睛来传达的。”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用在音乐欣赏上,也很适合。音乐欣赏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促使听觉通过想像把听觉中的音乐形象转化为心灵中的视觉形象,而这种转化往往是因人而异的,它要受到欣赏者主体条件的限制。同一种音乐形象在不同条件的欣赏者听来,产生的审美效果会大不相同,对于一些音盲而言,就根本谈不上由听觉形象向视觉形象的转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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