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历史学类考试知识:文化遗产的分类
二、文化遗产二分法
第一类 物质类文化遗产
所谓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具体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
它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
1、小型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小型出土文物及传世文物。如艺术品、礼仪、生活用品、图书文献等等。
2、大型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建筑类文化遗产,如历史名城、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以及在历史及学术上具有较高认识价值的都市遗址、街区遗址、建筑遗址及古墓遗址等古人类生活遗址。
从中国《文物保护法》的保护内容看,概括起来说,我国的物质文化遗产习惯称为文物,可以分为两大体系:
一是文物保护单位,二是散存文物。一般说,文物保护单位是不能移动的文物,散存文物是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指遗址、墓葬或窖藏中出土的文物,博物馆等单位中收藏的出土文物,传世文物以及私人收藏的文物。
文物保护单位包括:①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②古遗址;③古墓葬;④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⑤石窟寺;⑥石刻及其他。
第二类 非物质文化遗产
1, 各种形式的民间文学。如史话、神话、传说等叙事形式。
2,表演艺术。其中包括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等表现形式。
3, 传统工艺美术。
4,传统生产知识与技能。
5,传统生活知识与技能。
6,传统仪式。
7,传统节日。
8,文化空间。特指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自然遗产比较集中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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