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历史学类考试知识:小型物质文化遗产及保护原则(6月8日)
一、保持现状原则
所谓"保持现状原则",就是尽可能使文物的现有状态得到最有效的保护。
这里所说的"现状",就是指地下文物历经千百年的埋藏、地上文物历经千百年传承之后所保留下来的现有状态。它可能是文物的原状,即文物刚刚制成时的状态或刚刚出土时的状态,也可能是文物在传承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某种状态。
例:
有些字画在收藏过程中,已经留有不同时代收藏者们的印痕,这本身也是一种"现有状态"。
再比如说一件埋藏千年的西周青铜器,出土时表面会形成一层铜锈。经过分析,铜锈成分有氧化铜,孔雀蓝锈等,能够起到保护青铜器被进一步腐蚀的作用。
而且这些锈蚀也历经千年,同样具有历史价值。所以,布满铜锈的青铜器虽不是它的原状,但没有必要将这层致密的锈层全部除去,除非它遮盖了重要的纹饰和铭文。
文物是否需要修复的分水岭
文物的原有状态能够使我们更清晰地了解到器物本身所秉持的制作工艺与技巧,所以,只要这些文物没有遭受到大的损毁,我们就没有必要进行彻底"修复"。同时,文物在传世过程中所保留下来的某些文化印痕,对于我们了解不同时代的工艺水平、审美习惯、文化情趣等,也同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应当予以保留。例如,留有后代题记的古代书画。
如果文物已经破损、腐烂、变形,从"现有状态"中很难解读出文物原有信息时,我们才有可能通过修复去找回文物所遗失的各种信息。
总之,从文物身上提取出它们所蕴含的历史的、科学的、艺术的信息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如果文物保存完好,我们便可以通过保持文物现状的方式,将这些历史信息保留下来并将它传给我们的后代;如果文物已经损毁,则必须通过修复的方式,恢复文物原有的各种信息。因此,是否保存现状,主要取决于文物自身的品相。
二、恢复原状原则
无论是出土文物,还是传世藏品,一般都经历过沧海桑田的巨变,能保持原状--制成时的状态者几乎微乎其微。大部分文物都会因自然的侵袭和人为损坏而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些文物所含信息都已经很难辨读,需经特别修复方能面世。这时,我们所遵循的修复原则不可能是保持现状,而是恢复原状。因为文物的现状已经不可能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文化信息。只有通过修复,使之恢复原状,才有可能将其中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充分地展示出来。
一般来说,恢复原状原则中的"原状"一词,至少应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文物制成时的状态;
文物出土时的状态;
文物受损前的状态。
而一个文物究竟应该将自己的"原状"设定为哪种状态,主要看该文物处于哪种状态时所含信息最丰。如果器物没有大的损坏,传世过程中也没有太多后人添加,则所谓"原状",自然就应该是器物刚刚做成时的状态;如果器物已经受损,我们只能将"原状"设定为器物受损前的状态;如果器物在保存过程中陆陆续续地附加上了许多后来的文化信息,而这些信息又十分重要,那么,这个附加有众多文化信息的状态,也许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原状"了。
三、保护文物安全原则
清除文物病害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工作之一
首先要检查文物的病害,分析引起文物病害的有害因素,从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损蚀破坏文物的祸根。
如纸质及纺织品文物上的霉菌汚斑,青铜器上的粉状绣,壁画、陶器、砖瓦文物上的可溶盐,他们所造成的病害。以及漆、木、竹、皮革类文物上的害虫等,都是导致文物继续损蚀的病患。要彻底清除,以保证文物健康、安全地长时间保存。
四、原真性保护原则
在保护修复中应坚持保存文物原来制作材料、制作工艺、原有的结构和形貌的原则,以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体现这些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标记和历史文化信息,严防任何有损文物价值的"保护性"损害事件和行为。
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这也标志着文保事业的进步。比如我们现在已经掌握壁画的保护技术,金属文物锈蚀机理,石质砖瓦文物遗址风化机理等等。
但是,传统的文保工艺和材料在某些方面仍有它不可替代的优势,这些传统的手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继承。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我们应该尽量做到"传统优先"。如除锈、装裱、除无机盐等。
五、可识别性保护原则
所谓可识别原则,是指在文物修复过程中,通过所用材料或色彩等的不同,将文物的原有部分与修复部分有意识地区别开来。
该原则最早出自意大利著名建筑理论家C·波依多和贝尔特拉密所代表的意大利学派。认为:文物修缮的目的只是出于保护,所以,在修缮过程中只对文物进行确有必要的加固和修缮,修缮过程中,应使后加上去的内容在材料或特点上与原迹有所区别,以避免后人的误读。
他们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去掉堆积在文物上的尘埃或污垢,然后对其细小损坏处进行修补。但对于那些损坏面积较大或残缺不全者,则原则上不予修补或改动,而是尽可能保持文物刚被发现时的原貌,给参观者以真实感受。此外,与中国文物界所倡导的"修旧如旧"不同,意大利文物修复界十分强调新修补处必须与原文物有明显区别。
目前,可识别原则在我国学术界争论很大。一派认为,可识别原则的采用,避免了鱼目混珠事件的发生,我国应与国际接轨;一派认为,可识别原则的采用,不仅破坏了文物的整体美,有违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同时也违反了中国人的文物修复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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