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运用政治学原理,试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式
6.运用政治学原理,试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式。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式包括:
(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具体来说,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要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体来说,要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要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要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要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具体来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要坚持正确导向,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要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
(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具体来说,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要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要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
(五)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具体来说,要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要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要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具体来说,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8.用政治参与理论分析我国的“群体性”事件。
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为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对国家的政治构成、政治运作、政治决策、政治结果的关心和施加影响的行为及过程。群体性事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因群体利益受损,社会矛盾激化,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由一定数量的人参与并形成一定组织和目的的违反法律法规, 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并对政府管理和社会造成影响的群体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类型包括维权事件、泄愤事件和骚乱事件这三类。
当前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很复杂,从政治参与的角度分析,其原因包括:
1.政治参与渠道的阻塞。这里,政治参与渠道包括民意代表渠道、行政参与渠道、司法参与渠道。
2.政治参与资源的不平衡是无序政治参与形成的原因之一。不同阶层所掌握的资源和拥有的财富不同,导致他们在社会上的话语权不同。弱势群体的地位决定了他们话语成效不足,在维权的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最后他们只得借助集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就使他们以群体的形式呈现出来。
3.政治参与组织力量不足也是无序政治参与形成的原因之一。我国的公民组织不发达且缺乏独立性,其利益表达能力普遍较弱,这就决定了他们不足以成为普通公民政治参与的依托,而群体性事件中的生成的群体正是我国现有组织不足而催生的特定利益阶层的团体组织。
从政治参与的角度考虑,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方法包括:
1.完善参与制度, 疏通参与渠道。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健全民众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司法和执法中的程序法律建设,塑造法律的权威形象。
2.均衡资源配置,培育政治文化,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发展教育提高公民文化素质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这就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开展法制教育,培育政治文化,把非制度化的行为引入制度化的轨道上来,引导公民形成高度自觉的公民意识的形成。
3.培育社会组织,提高参与效能。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有效方法是培育政府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中介组织。一个群体的意见更多是由这个群体内部发育产生出来的一定团体来表达。因此探索已有的社会组织关注弱势群体的声音,鼓励和扶持各类非政府背景的社会组织逐渐介入,让他们承担起原本就不需要政府介入的社会责任,使利益受损者有所依托。
9.试论新世纪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制度创新。
我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起来,民主的具体程序和制度安排也在不断发展,民主制度创新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体现得更加充分。
民主制度创新有两个方面,一是党内民主,二是人民民主。
制度创新主要有自发秩序和人为制度设计两种方式。
从发展方式来看,党内民主更多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人为制度设计。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不断扩大,出现了一些新进展。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苏州市长由过去的常委会决定到全委会表决通过,显然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动。
此外,自下而上的地方党内民主实践也在展开,例如,乡镇一级党委书记的公推直选就已经在四川、云南展开。比较而言,人民民主则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自发秩序,比较典型的就是村民选举。
民主的核心是选举,村民选举是自发的一个最典型的民主制度安排,它是选举式民主的代表。相比选举式民主,我认为协商式民主的形式更适合中国国情,这几年在各地的制度创新中也越来越多。协商式民主比选举式民主对民众的要求更高,因为它需要民众具有宽容、理解、妥协等精神,而协商式民主的政治过程也显得更加复杂。此外,还有参与式民主。新兴社会组织的兴起,其政治参与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事实上他们也的确参与到很多政治决策的过程当中,比如很多环保组织所发挥的作用。以上是民主发展的三个特征和表现形式。
民主的制度框架之外,观念更加重要。我们看到,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百姓,都形成了关于民主的政治共识,那就是中国需要民主。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种共识性观念是民主政治发展最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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