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参与的定义
政治参与的含义
一、政治参与的定义
对政治参与的定义,有以下代表性看法:
(1)政治参与是合法的行为。认为只有依照法定程序才属于政治参与。
这种定义限定了政治参与的范围,将“不合法”的政治行为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这就无法理解街头政治的参与行为,况且,某些情况下,政治参与的合法性与非法的性质是模糊的,并可以转化,要视情况而定。
(2)政治参与是自愿的行为。认为一些被动员起来的政治行为不属于政治参与。
这种定义的问题:第一,动员参与与自动参与的理论界限在实践中难以分辨,且有很大的随意性(如政府的发动是动员参与,那么反政府力量也不能称为自动参与)其实,即使在多元政治中,大量参与都包含某种压力和操纵的成分。第二,所有政治系统的政治参与都是动员参与与自动参与的混合,只是程度不同。(只把注意力局限于自动政治参与,实际是一种政治偏见)第三,自动参与和动员参与是相对的动态关系,即在一定情况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即在谈到政治参与时不能排除那些动员参与)
(3)政治参与包括政治态度。认为政治参与不仅包括行为,而且包括与政治相关的观念形态。(将阅读政治文章,了解政治知识视为政治参与)。
我们认为,政治参与就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的决定或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活动的政治行为。
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政治参与的主体是公民,是公民自下而上影响政治的过程。
排除职业参与者,如政府官员,政党干部等。但他们的投票仍属于政治参与。但是政治职业者的活动常常会对非职业政治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产生重大影响。
(2)政治参与是活动而不包括态度。
(3)政治参与旨在影响政府决定。
(4)政治参与不仅包括行动者影响政府决策的自愿活动,而且包括动员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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