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
1. 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音乐的表现有稳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绎性的一面。
①演唱、演奏者的再创造
歌谱、乐谱是记载音乐的符号。把用符号记载的音乐变为实际音响的音乐,需要经过演唱、演奏。演唱、演奏即是“二度创作”。
例:贝多芬《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海菲兹演奏——更加酣畅明丽
大卫·奥依斯特拉赫演奏——更加浓郁深情
例:《万岁毛主席》
70年代的朴实真情和90年代的矫揉造作
没有任何艺术能像音乐那样被反复演绎,不断丰富。也没有任何艺术能像音乐那样被歪曲。
②欣赏者的再创造
欣赏者结合自己的体验不断进行各种填充。
③创造者的再创造
音乐表现的演绎性特点,使音乐可以通过特有的变奏手段、变奏曲形式等,使音乐形象不断演绎、丰富、发展,产生强烈的艺术效果,甚至具有独立的艺术价值。
如变奏。变奏就是将一个相对完整的基本段落,加以有规律的变化重复——装饰、演化、变形、引申等等。通过一个基本音乐段落及其诸多变奏,使得一个基本乐思逐渐展开、开掘、深化,音乐形象不断演绎、丰满,进而扩展成为一个较大篇幅的独立乐曲,乃至大的乐章。这样的乐曲,即称之为变奏曲。
例:舒伯特《鳟鱼五重奏》第四乐章
(钢琴、第一小提琴、第二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
㈡音乐艺术的语言:
(1)音乐的旋律:旋律是具体的、旋律表达感情
(2)音乐的结构。“变奏曲”、“回旋曲”、“奏鸣曲”的结构特征。
(3)音乐的体裁:声乐体裁、器乐体裁、戏剧音乐体裁。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