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李世民及其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李世民及其统治集团的法律思想
唐太宗李世民为我国历史上封建社会少有的明君,在他的统治下,当时的朝廷形成了一个开明的统治集团.社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他们的统治表现出来的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
1, 以"安人宁国"作为立法的指2, 导思想
3, 立法公平,4, 务求宽简
李世民君臣认为,要安邦治国,必须重视立法,而立法应以礼为指导,以"宽简"为核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 既制礼,(2) 又立刑
(3) 立法必须公平
(4) 立法须稳定,(5) "不(6) 可数变".
(7) "国家法令,(8) 惟须简约".
5, 慎狱恤刑,6, 务求其"实"
为贯彻正统法律思想"德主刑辅"的主张,李世民统治集团不仅在立法上强调变简,执法上也强调慎狱恤刑,务求其实.其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慎狱恤刑
其二,创立九卿议刑制度.
其三,完善死刑审批程序
其四,反对严讯,务求其实
7, 明正赏罚,8, 一断于律
9, 纳谏与执法想结合
〈〈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
唐朝的统治者十分重视立法,先后有〈〈开皇律〉〉,〈〈武德律〉〉,到了唐高宗李治时,以前两者为基础,编纂了〈〈永徽律〉〉.并命人对它作了注解,叫做"律疏",
疏与律统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的法律思想相当丰富,本讲中只截取其礼法结合,维护"三纲"和等级特权的思想.
1,"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礼法结合在〈〈唐律疏议〉〉中已达到十分完备的程度,这标志着中国古代礼治的法律化已接近完成.
2,封建纲常的法律化
(1)"君为臣纲"及其在唐律中的反映
"君为臣纲"被置于"三纲"之首.
(2)"父为子纲"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
(3)"夫为妻纲"及其在法律上的反映
3, 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
唐律是一部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法.它始终贯穿着以礼为主,礼法结合的精神.根据这个礼的原则把人分成很多等级.于是从几个方面来维护等级特权.
(1) 贵族,官吏有罪无刑
(2) 良贱异法
韩愈的"道统论"及其在法律思想上的反映
韩愈,是唐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文学家.现有《韩昌黎文集》.唐代中期后,在无神论思潮兴起的同时,以儒家学说反对佛,道教的斗争也发展了起来.韩愈是当时反佛,道教的代表人物.
韩愈的法律思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君权至上与"道统论"
韩愈从维护君权和巩固封建统治的立场出发,发动了一场反佛斗争.
韩愈的"道统论"的中心思想是儒家一向所倡导的仁义道德.他和柳宗元一样也主张打击藩镇割据势力,加强中央政府集权.
2, 人"制刑"与天刑说
3,"德礼为先,辅以政刑"
韩愈以儒家"道统"的继承者自居,在治国问题上,基本上因袭儒家礼法兼用,德礼为先的主张.
总的看来,韩愈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站在维护封建统治的立场上,以继承儒家的"道统"自居,积极倡导仁义道德学说,阐扬儒家正统思想,排斥佛老;这一方面加强了对人民的思想统治,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他既主张加强对劳动人民的镇压;又表示要改革时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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