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形式美的原则
形式美的原则
自然物质材料经过空间排列组合,构成符合形式规律美的产品设计。因此,产品设计的形式美的最终体现是产品的造型必须符合形式美的规律,遵循公认的形式法则。当色彩、形态、材质、肌理等形式要素符合对称与均衡、调和与对比等形式法则时,就可使人产生美感。
1.比例和尺度原则
比例构成事物之间以及事物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匀称关系。
尺度则是一种衡量的标准,人体尺度作为一种参照标准,反映了
事物与人的协调关系,涉及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的适应性。
2.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事物的结构性原理。
从自然界到人工事物都是存在某种对称性关系。
对称是一种变换中的不变性,它使事物在空间坐标和方位的变化中
保持某种不变的性质。
均衡是一种等量不等形的组合形式,它是根据力的重心,将各种分量进行配置和调整,从而使整体达到平衡的状态,强化了事物的整体统一性和稳定性。
3.对比与协调
对比是事物之间差异性的表现和不同性质之间的对照,通过不同色彩、质地、明暗和肌理的比较产生鲜明和生动的效果,并形成在整体造型中的焦点。
协调则是将对立要素调和一致,构成完整的整体,给人一种丰富和稳健的审美感受。
4.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的关系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在进行设计时,应力求在细节的变化中求得整体的统一,在单纯的统一中蕴含丰富的变化。
多样性的统一构成和谐,完整之美给人以强烈的整体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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