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聘用人员年龄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全军文职人员招聘所聘用人员的年龄条件有以下规定:
1、文职人员首次聘用的最高年龄分别为:
(一)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35岁;
(二)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职员、三级职员岗位的,40岁;
(三)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二级职员岗位的,45岁。
2、文职人员的最高工作年龄分别为: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六级职员、五级职员岗位的,40岁;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职员、三级职员岗位的,45岁;
(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二级职员岗位的,男60岁,女55岁;其中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因工作需要,经军区级单位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最高工作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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