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61699部队文职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初审时通告
61699部队文职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初审通告
亲爱的应聘者:
您好!
恭喜您已经通过前期文职人员招考笔试环节,顺利入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军队文职人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我们将对您进行资格初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节点
1月10日前,请您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月11日至15日,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材料完成资格初审。
1月18日至22日,我们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您资格审查结果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方式
请您如实填写《文职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后),按要求准备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影印件或照片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等方式提交给我们。
电子邮件:zuikek@163.com
传真号码:0717-4239024 王飚干事收
邮寄地址:湖北省枝江市江汉大道64号 王飚干事收
三、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您所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除此之外,您还应按照您的身份类别和岗位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加盖印章齐全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拟授予学位证明、学生证和在校时的历年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等。
(二)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等。
(三)社会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对资格审查时入围人员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应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等。
四、相关要求
(一)请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供相关材料,如果您是通过快递等方式将材料寄送给我们,请预留好提前量,确保材料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给我们。
(二)请确保您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若您通过资格审查,在参加体检和面试时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交由我们进行复核;如发现所提供的原件与提交初审材料不一致,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若您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请您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等方式告知我们,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放弃原因、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若您具有音乐、体育、舞蹈等方面的特长,请一并提供相关资格等级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期间,我们的咨询(监督)电话为0717-4239120,若您对资格审查情况有异议,请及时拨打电话咨询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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