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中国人民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引进招聘公告(3)
待遇保障:聘用为学校文职人员后即成为按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的非现役人员,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职责,属于军队编制人员,纳入军队人员待遇保障体系,享受国家和军队相关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军队服务津贴、学校岗位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组成。基本工资由总部参照河南省直属事业单位的津贴补贴标准确定。学校参照相当职级军人干部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后工资整体水平与相当职级军人干部持平。此外,按照军队规定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参照军人干部标准发放其他补贴。2、职称晋升。文职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纳入军队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初级岗位文职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2年可以参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岗位文职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2年,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该岗位聘满4年,可以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级岗位文职人员在该岗位聘满5年可以参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人才支持。文职人员纳入学校教学岗位聘任范围,实行教学岗位制,享受相关待遇保障;参评国家、军队各类人才奖励和支持计划,与军人干部同等对待。4、其他待遇。文职人员“五险一金”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参照河南省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办法办理。文职人员在乘坐车船、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子女入托入学和享受学校相关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军人干部同等对待。
二、直接接收应届博士毕业生
招聘对象:国内“211”或“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博士毕业时间应为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
招聘程序:2015年12月确定人选,2016年3月份上报总部核准,2016年4月底参加政审和综合考察,2016年6月确定接收人选;
待遇保障:参军入伍,享受现役军人相关福利待遇,分配公寓住房。
三、特招入伍
招聘对象:
①高层次人才
(一)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
(二)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优秀海外博士毕业生
(一)已经回国定居
(二)海外一流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应当为国内“985工程”高校或海外一流高校本科毕业;
(三)担任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以上职务(含相当职务),或者近5年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技术奖项。
特招入伍对象每年8名左右。
招聘程序:每年5月、11月办理2次,应聘人员自行与相应学院联系。
待遇保障:参军入伍,享受现役军人相关福利待遇,分配公寓住房。
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站
进站条件: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
申请程序:自行与相应科研流动站所在学院联系,按要求提交进站申请,学院审批后由学校报全军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
享受待遇:在站期间享受2年资助,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直接进站的津贴为5万/年,在职人员进站的为3万/年。此外,在站期间可申请博士后基金项目,获得特别资助的提供15万科研经费,获得一等面上资助的8万、二等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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