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政策解读]2015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应聘条件分析
一、军队文职人员政治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其中,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应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为社会流动人才的,应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
二、军队文职人员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还应当具有相应学位;应聘护理、艺术、体育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军队文职人员资格条件
军队文职人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但是,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时可以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四、军队文职人员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体格检查的身体条件。
五、军队文职人员年龄条件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十级、九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八级、七级、六级、五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0岁;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职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
根据《201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2015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的应聘人员年龄计算预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