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284

来源: 2019-04-25 00:13

 

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4%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

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参考答案】D

【考点】公司的解散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7、148条对公司高管人员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的规定,只有在高管人员恶意违反勤勉义务和忠实义务时,股东才得对其提起诉讼。而本题中,尽管公司董事间相互冲突,但并未有证据表明董事违反了《公司法》上规定的义务,由此可推导A选项内容在正确性上存在疑问。更为关键的是,公司高管人员所负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不可起诉高管来“履行”这两项义务,从而更可判断出A选项内容不正确。BCD三个选项都涉及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具体适用问题。本题中,公司的董事在2年多的时间里长期冲突,导致公司经营管理(上市)困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二)》)第1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提起司法解散诉讼的情形。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第2条,股东在提起解散诉讼的同时又提出清算公司申请的,人民法院对清算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B选项说法错误。《公司法司规定(二)》第3条规定,股东在解散公司诉讼中要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并且该措施应当以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前提,故C选项说法错误。只有D选项的表述符合《公司法司规定(二)》第4条第1款,选D。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