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720

来源: 2019-04-25 23:59

 

53.【答案】CD。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A项,确定因果关系只是解决了犯罪客观要件的问题,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需看是否具有主观要件,也即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或过失。简言之,确定因果关系和承担刑事责任是两个阶段的不同问题,不可混淆。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并不意味着,甲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看甲主观上有无罪责。很显然,由于乙的扔烟头导致甲车辆失控,即使肯定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在客观上有因果关系,但甲是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撞死了乙,甲对于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甲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B项,根据介入因素标准,第一,甲的威胁行为不会直接导致乙的死亡,对乙的死亡发生作用较小;第二,介入因素是乙的自杀,较异常;第三,自杀对死亡作用很大,综合判断,甲的威胁行为与乙的自杀身亡没有因果关系。

C项,根据介入因素三标准,第一,甲将丙撞到在夜里的马路上,放任不管,对丙的生命威胁很大;第二,介入因素是乙的开车轧过,该行为并不异常,第三,乙的开车轧过死亡的发生作用很大。前两个标准得出因果关系综合判断甲行为与丙死亡有因果关系。

D项,在电梯口相互厮打这一行为本身蕴含致人死亡的可能性,因为在较硬的地面上厮打有致人摔死、摔伤的危险性,而电梯门受外力挤压变形开启致使丙掉入电梯通道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乘坐电梯时,经常能看到贴有“请勿推门”、“请勿扒门”等警示标识,因为电梯门受外力挤压,有可能打开;换言之,在挤压情况下,“电梯门非正常开启”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是不异常的介入因素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甲、乙等人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D正确。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