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737
31.【答案】B。
【考点】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解析】A项:《最高检规则》第28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规则第27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本案A项中,甲盗窃汽车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不属于另有重大罪行的情形,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故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B项中,检察院审查起诉乙受贿案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系因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符合本规定,故B项正确。
C项:《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据此可知,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上述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这其中就包括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情形,因此C项中有关处理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应当采用延期审理,而非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故C项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因此二审的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并不是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故D项错误。
32.【答案】D。
【考点】立案监督
【解析】A项:《最高检规则》第553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复议和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没有先后顺序,并非必须经过复议且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请求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所以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是“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不是“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所以B项错误。
C项:《最高检规则》第561条规定:“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本案系诈骗案,不属于检察机关可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以C项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中,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被害人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即公诉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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