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745
26.【答案】B。
【考点】传闻证据规则
【解析】传闻证据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书面(证人)询问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
A项: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系在法庭上当庭发表,可以在法庭上当面对质,不属于传闻证据。
B项: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虽然是法官进行的调查,但仍属于庭审期间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述,无法在法庭上由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属于传闻证据。
C项: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既不是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也不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不属于传闻证据。
D项:丁的证言的内容虽然具有一定的猜测性的成分,但也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庭作出的证言,不属于传闻证据。
27.【答案】C。
【考点】取保候审
【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2款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案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报复陷害罪的管辖归检察院,对郭某取保候审的决定由检察院作出,执行仍然由公安机关。故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不得同时并用,即使犯罪嫌疑人无力全额缴纳保证金,也不能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故B项错误。
C项:《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检察院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正是办案机关针对郭某涉嫌实施报复陷害罪,并可能危及被害人安全以及妨碍作证这一特定情形所要求的酌定义务。故C项正确。
D项:《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1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据此规定,郭某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而不是不得变更住址。故D项错误。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