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746
28.【答案】D。
【考点】拘留
【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A项中,章某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情形,符合上述第(4)项的规定,可以先行拘留。所以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章某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而不是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故B项错误。
C项:《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但是在将章某送交看守所羁押之前,可以在看守所之外进行讯问。故C项错误。
D项:《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本案中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若不立即对其进行搜查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身伤亡,因此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故D项正确。
29.【答案】D
【考点】羁押必要性审查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和《最高检规则》第617条,10月14日尚处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尚未被批准逮捕的阶段,只有被逮捕后才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A选项说法错误。《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规定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前必须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B选项说法错误。12月3日属于尚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阶段,应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查,而不是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C选项说法错误。人民检察院不仅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对处于侦查或审理中的案件的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而且也要依据法律规定对处于检察环节的案件进行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4、95条和《最高检规则》第148条第1款,当事人等在任何阶段都可以申请对继续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相关机关也应依据职权进行审查。在本题D中,由于12月10日已经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此时是继续羁押还是变更强制措施,不论依职权进行审查,还是依申请审查,均应当由公诉部门负责。
30.【答案】B。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解析】A项:《最高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A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被告人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应当依法责令退赔,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A项错误。
B项:《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项中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故B项正确。
C、D项:《最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C项中虐待被监管人案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所产生的医疗费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故C项错误。D项中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造成了被害人物质损失,应当通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方式获得赔偿。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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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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