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习题与答案解析
行政法及公务员法习题与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50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
1.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中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D.某地环保局办事员齐某对在定期考核中被定为基本称职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何种说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但可以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3.关于行政许可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依法不属于某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应向当事人出具加盖该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B.行政许可听证均为依当事人申请的听证,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
C.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均应一律公开
D.所有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均没有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审查和决定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均应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行政行为在空间上的表现形式和在时间上的跨度,包括行政行为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的是( )。
A.行政程序 B.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处罚
6.2007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派出所不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公安机关无须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C.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D.除当场处罚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8.某区政府在整顿市容时对某个农贸自由市场作出了关闭的决定,该行政行为属于( )。
A.行政确认行为 B.行政征收行为
C.具体行政行为 D.抽象行政行为
9.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02年4月,工商局又作出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的决定。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的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
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
10.对王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执法人员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所在行政机关,由行政机关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11.关于行政处罚和刑罚的折抵,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 B.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
C.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折抵没收财产 D.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12.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13.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下列哪一个?( )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1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15.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16.某县工商局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县工商局的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出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该厂名誉损失和因扣押财物造成该厂停产损失100万元。后法院认定某县工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该厂提出的下列何种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
A.返还扣押财物 B.某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
C.某厂名誉损失 D.某厂停产损失100万元
17.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而不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18.两刑警在追击某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租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炸毁,司机被炸伤,犯罪嫌疑人被刑警击毙。该司机正确的救济途径是下列哪一项?( )
A.请求两刑警给予民事赔偿 B.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赔偿
C.请求两刑警所在的公安局给予国家补偿 D.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给予民事赔偿
19.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 )。
A.原告 B.被告
C.谁主张谁举证 D.人民法院
20.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规章
21.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的情形是( )。
A.行政强制执行违法 B.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C.行政处罚违法 D.行政强制措施不当
2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日內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A.90 B.60 C.30 D.15
23.对浙江省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 )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 )。
A.国务院;提起行政诉讼
B.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C.国务院;终局裁决
D.浙江省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24.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A.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向甲公司颁发了房屋租赁许可证,乙公司以此证办理程序不合法为由要求该办公室撤销许可证被拒绝。后乙公司又致函该办公室要求撤销许可证,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书面答复
B.某区审计局对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对丙、丁公司协议合作开发的某花园工程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后向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丁公司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C.某市经济发展局根据A公司的申请,作出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B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D.某菜市场为挂靠某行政机关的临时市场,没有产权证。某市某区工商局向在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发出通知,称自通知之日起某菜市场由C公司经营,各工商户凭与该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50户工商户对通知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25.2001年5月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对甲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公安局将甲带至局内留置盘问48小时,搜查了甲的住处,扣押了搜出的现金10万元,冻结了搜出的20万元银行存款,并对甲实行监视居住。次年1月,公安局以甲刊登虚假广告、骗取学生学费为由,决定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解除冻结。此后公安局一直未对甲诈骗一事作出处理,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何种行为可以成为法院的审理对象?( )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
26.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2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 )。
A.合法性 B.合理性 C.适当性 D.合法性与合理性
28.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29.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30.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下列哪一行为人民法院须征得原告同意才能实施?( )
A.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
C.追加被告 D.决定合并审理
31.法院在审理某药品行政处罚案时查明,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拒绝听取被处罚人甲的陈述申辩。下列关于法院判决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B.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程序瑕疵,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D.拒绝听取陈述申辩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2.法院因主要证据不足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被告以同一事实与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
A.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B.确认被告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C.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D.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33.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规章之间不一致的,应报请( )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国务院
3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l00元 B.20元 C.200元 D.50元
35.行政授权的依据是( )。
A.宪法、法律、法规 B.法律、法规
C.法律、法规、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
36.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具体不包括以下哪一方式?( )
A.调任 B.转任 C.轮换 D.挂职锻炼
37.公务员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应予以辞退?( )
A.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B.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C.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D.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38.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国务院办公厅
39.公务员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可以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不包括( )。
A.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B.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C.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D.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40.林某不服县农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农业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林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一周后,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林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审理
B.林某可以对法院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林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
D.林某可以对农业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4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的处罚
B.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违法的相对人实施行政拘留
C.省级人大制定的法规可以设定拘留的行政处罚
D.市辖区公安分局有权决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相对人实施拘留
42.( )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可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法律、法规 D.法律、法规、规章
43.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六十,九十 C.七,十五 D.三十,九十
44.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 )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45.在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的分类中不包括( )。
A.国家级正职 B.巡视员
C.厅局级副职 D.乡科级副职
46.定期考核的结果影响着公务员的任职。导致按照规定程序降低公务员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的定期考核结果是( )。
A.合格 B.称职 C.不合格 D.不称职
47.A县环保局在环境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0万元,罚款单盖上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者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48.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下列哪种组织实施行政许可?( )
A.其他国家机关 B.其他行政机关
C.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D.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49.关于行政处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B.受他人胁迫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C.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D.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50.蓝天市文化局和公安局在2006年一次联合执法中发现本市B区的楚天歌舞厅存在安全隐患,以共同名义对其给予2000元罚款,楚天歌舞厅不服,向B区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区人民政府应该受理
B.B区人民政府告之楚天歌舞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C.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D.B区人民政府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市人民政府,并告之楚天歌舞厅
二、判断题。判断下列所给出命题的正确与否,正确的填涂A,错误的填涂B。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 )
2.行政诉讼即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
3.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行政争议。( )
4.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意味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完全相同。( )
5.国家行政机关的各种行为,统称为行政行为。( )
6.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总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 )
7.行政行为依行为对象做标准可以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
8.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一般不适用调解。( )
9.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途径。( )
10.行政复议一经作出即发生效力,对人民法院也具有拘束力。( )
11.复议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2.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
13.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 )
14.国家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制度是留住人才保障机制。( )
15.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 )
三、多项选择题(本部分5题,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答案。)
1.下列行为载体所承载的行政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
A.某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某胡同的拆迁决定
B.北京市政府出台的奥运会期间交通管制的通告(该通告规定了奥运会期间某些道路在某些时段的禁行以及限制通行的内容)
C.某市政府制定的关于进出该市的车辆的收费标准
D.某部委发布的要求所有的医院均不得与某企业签订某种药品买卖合同的通知
2.甲企业申请的某采矿许可有效期限将于2006年10月1日届满。甲欲延续这一许可,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当在2006年10月1日之前的一定期限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B.地方规章规定该类行政许可申请延续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45日前提出,甲决定在2006年10月1日的45日前提出申请
C.行政机关接受甲的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D.行政机关如果接受甲的申请后在2006年10月1日以前仍未作出是否准许延续的决定,则视为许可不予延续,甲需重新申请
3.村民周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房屋建房证。但在周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周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周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周某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周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周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周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B.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维持乡人民政府的拆除建房的处理决定,乡人民政府应赔偿周某因拆房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C.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以对周某和乡人民政府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D.人民法院审理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不能调解
4.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职权属于监察机关职权?( )
A.责令违纪案件单位不得变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B.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C.依法没收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
D.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财务帐目
5.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赵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
A.行政赔偿决定 B.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维持决定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第六十六条 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B正确。
第九十七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C错误。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一)处分;
(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D项的情形不包括在内。
2.【答案】C。解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
第九十条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A错误。
第九十一条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B错误。
第五十八条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C正确。
第五十九条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D错误。
3.【答案】A。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A正确。
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B项行政机关不能主动进行听证的说法错误。
第40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5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C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排除,错误。
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这一规定强调了前提是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而非所有的行政许可,所以D错误。
4.【答案】B。解析:A项错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可以看出,并不是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审查,均应由行政机关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项正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此,无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还是不予许可决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所以,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并不是都要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D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均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答案】A。解析: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作出行政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间的总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诉讼制度。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有处分权的行政机关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题干中的概念指的是行政程序,所以选A项。
6.【答案】A。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不再复议前置。D错误不选。
7.【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2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56条,选项B正确。根据该法第38条第2款,选项C正确。根据该法第40条,选项D中“除当场处罚外”错误,应当是“除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外”。
8.【答案】C。解析:行政确认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所具有的确认或否定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或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等。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缴一定数额金钱或者实物的单方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简而言之,即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题干中某区政府是针对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单方行为,因此选C项。
9.【答案】A。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万达公司的行为已经超过时效,行政机关不能再就其行为给予处罚。
10.【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0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11.【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12.【答案】A。解析: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代表国家,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并非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13.【答案】C。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故选C。
14.【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选项B为正确答案。
15.【答案】A。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答案选A。
16.【答案】A。解析:国家赔偿的范围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
17.【答案】D。解析:A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常见的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项正确。行政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其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才能作出行政管理活动,特别是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的行为,应当实行“无法律则无行政“的规则,否则就会构成行政违法。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限制,所以,行政机关作出这一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C项正确。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是根据合法标准确定的,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权限、条件程序等,而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不能表明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本案中,县公安局只赔偿汽车维修费,对于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不是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所以不予赔偿。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损害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国家不予赔偿。
18.【答案】C。解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如果是其职务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应当由国家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者补偿的责任。本案中的两刑警是在行使职权,相应的责任不应由他们直接承担。因此,A选项错误。
从本题的题干看,两刑警并没有违法行使职权,因此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
出租车被炸毁,司机被炸伤,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犯罪嫌疑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去世,只能要求其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给予赔偿,D选项也是不严密的,不应选。
两刑警合法行使职权,租用出租车,出租车被炸毁、司机被炸伤与两刑警的职务行为有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国家对此也应当对此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此,C选项正确。
19.【答案】B。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0.【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21.【答案】B。解析: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享有有限的变更权,法院的变更权只适用于行政处罚行为,且只适用于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行为。选项B为正确答案。
22.【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23.【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题目中对浙江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浙江省政府提出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即法律规定的法院受理审判一定范围内行政案件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这类行为并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发生实际的变动,因此不能作为被诉的对象。A项某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作出“许可证有效,不予撤销”的书面答复,就是重复处理的行为,没有实际影响到乙公司的权益,所以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区审计局丙、丁公司发出了丁公司应返还丙公司利润30万元的通知,侵犯了丁公司的财产权,所以应该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某市经济发展局作出的鉴于B公司自愿放弃其在某合营公司的股权,退出合营公司,恢复A公司在合营公司的股东地位的批复,也侵犯了B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也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某市某区工商局要求该市场内经营的50户工商户凭与该C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个人资料申办经营许可证,这侵犯了50户工商户的经营自主权,所以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25.【答案】A。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这一条款,公安机关的行为构成刑事司法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刑事立案之后在侦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实施;(2)在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范围内;(3)针对犯罪嫌疑人。公安局对甲的留置盘问、搜查、扣押其现金、冻结银行存款、监视居住,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提起行政诉讼;但公安局决定对其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不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是行政处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1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26.【答案】B。解析:A项不应选。《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在本题目中,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王某人身自由被限制地是乙市B区、被告所在地是乙市A区,这三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项应选。基于A项的理由,甲市B区只是王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题目中也没有表示出属于经常居住地,所以,不属于原告所在地,该地法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
C项、D项不应选,理由同A。
27.【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选项A正确。
28.【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说明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依旧是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由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作被告;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或相关人权益产生影响的就不再是原具体行政行为,而是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因此由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
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其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对相对人王某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应由市公安局作被告,王某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决定受理此案。故应排除选项B、C、D。
29.【答案】D。解析:A项错误。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所以潘某不能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题目中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任何错误,所以潘某既不能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C项错误。理由同B。
D项正确。卫生局在案例结束后,又作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30.【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23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另参见该解释第46条、第50条,《行政诉讼法》第27条。
31.【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7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药品监管局未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申辩即作出处罚决定,属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无效,所以C正确,ABD错误。
32.【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54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关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第55条的规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处理”(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所以本题选D。
33.【答案】D。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选项D正确。
34.【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D项为正确答案。
35.【答案】B。解析:我国通常意义上的行政授权概念有其独特的内涵,系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选项B正确。
36.【答案】C。解析:《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C正确。
37.【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综上,D不符合辞退条件,应选。
38.【答案】D。解析: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内设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乡政府是一级政府,A不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公安派出所在警告和500元以下罚款具有处罚权,作出此决定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B不选。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C不选。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D应选。
39.【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可知B项不是申请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
40.【答案】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可知,林某不可以再向法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原裁定。本题中林某的撤诉申请已经发生效力,法院已经裁定准予撤诉,不能再撤回起诉,排除选项A。可以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知选项B错误,不选。从题干可以看出,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错误,林某不能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而林某对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新的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1.【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8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A、C错误。《行政处罚法》规定,只有公安机关享有行政拘留权。B错误,D正确。
42.【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4款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43.【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选项D为正确答案。
44.【答案】A。解析: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意,诉讼管辖的被告主义原则和不动产管辖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民法院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45.【答案】B。解析:《公务员法》第16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17条第2款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B项正确。
46.【答案】D。解析:《公务员法》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D应选。
47.【答案】A。解析: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书上盖章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本题虽然经过C市环保局批准,但是对外生效的法律文书是A县环保局作出的,所以被告为A县环保局。
48.【答案】B。解析: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注意,行政许可只能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而在行政处罚中则可以委托其他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49.【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规章不能授权,A错误。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B错误,是“应当”,而不是可以。第51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C正确。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D错误。
50.【答案】D。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综上,D正确。
二、判断题
1.【答案】A。
2.【答案】B。
3.【答案】A。
4.【答案】B。
5.【答案】B。
6.【答案】B。
7.【答案】B。
8.【答案】A。
9.【答案】B。
10.【答案】B。
11.【答案】A。
12.【答案】B。
13.【答案】B。解析: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他机关;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14.【答案】A。
15.【答案】A。
三、多项选择题
1.【答案】AD。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也以非规范性文件表现,如针对不特定人或事的一次性适用的决定、通知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由此解析可知A、D项中的行政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B、C项中的行政行为则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答案】AB。解析: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并不自动延续,而是需要被许可人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0条的规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提出申请的期限为该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日期,而不能在行政许可期限届满后提出。甲行政许可的有效届满期为2006年10月1日,应当在此之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A选项说法正确。甲在地方规章有着不同于行政许可法一般期限情况下,依照规章规定的45日提出延续申请的做法是正确的。B选项判断正确。行政机关接受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但行政许可并未统一规定作出延续决定的期限为30日。C选项说法错误。行政机关应当是在2006年10月1日以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决定。行政机关超越这一期限未作决定,则视为甲的行政许可已经被准予延续。D选项说法错误。
3.【答案】ABCD。解析:乡政府的拆除建筑物的处理决定是具体行政行为,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且乡政府的前后截然相反的两行为给周某造成财产上的侵害,相对人可以提出赔偿请求;行政诉讼不适于调解,但赔偿部分可以由法院进行调解。
4.【答案】AD。解析:《行政监督法》第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责令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
第20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
(二)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三)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四)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
第21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必要时,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涉嫌人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上述三条是关于行政监察措施的规定,其主要考点有:
(1)行政监察措施的种类。
(2)要注意查询存款与冻结存款的区别。查询存款,经县级以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批准,即查询存款要经批准。冻结存款,要提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即冻结存款要申请保全。
5.【答案】ACD。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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