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精华考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即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二是任何公民享有的平等权都不是绝对的,要受法律的约束;三是公民的平等权,主要指司法上的平等,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上平等;四是法律面前的平等指权利能力的平等,而非行为能力的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做主,管理国家的主人翁地位。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极少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体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性和平等性。
(2)政治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所以,公民的政治白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言论自由。它是指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各项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②出版自由。它是指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③结社自由。它是指公民为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白由。
④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为了共同的目的,临时集合在一定的场所,讨论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游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进行的表达一定政治或经济上的要求、愿望的活动的自由。示威自由是指公民以游行、集会、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愿望,以示决心和力量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主要含义包括以下几方面:
(1)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种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的身体健康,妨害国家的教育制度;外国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或开办宗教院校,不得在中国境内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的宗教活动。
4.公民的人身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电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之一。主要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宪法还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随意私拆别人信件是违法的。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要受到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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