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政治学:法学概论10

来源: 2019-05-29 01:21

 

3)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遗产继承问题的原则。

5)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继承。

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主要是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和经济生活上相互依赖和帮助的程度确定的。

1)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在第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尚在或没有放弃、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加继承;在同一顺序中,有两个以上继承人时,他们的继承份额一般应该均等,但也应考虑继承人的不同情况和他们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义务,进行合理的分配。

3)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者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

1)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实施的处理其死后遗产的单方法律行为。因被继承人的遗嘱而发生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

A、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遗嘱人应具有行为能力;2、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出于遗嘱人的自愿,而不能是被强迫或伪造的;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不得取消或者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B、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都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C、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能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正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

2)遗赠或遗赠抚养是指被继承人还通过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将其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集体或国家。

4、继承的程序和遗产的分割: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继承的程序和遗产的分割应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5、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

凡无法定继承人而死者生前又未立遗嘱处理的财产为无人继承财产,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