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句话的意思也基本相同,句子结构也都符合语法规定。但是,第一句话是医学的术语,只有在医院里或学术会议上,或其它正式场合才使用;而第二句话在任何一般场合,尤其是在日常会话中就可以听到。可见场合不同,用词造句的方式也不相同。
Je suis las de cet homme. 我对此人感到厌烦。
J’en ai assez de cet homme. 我讨厌这个人。
Ce type-là,ras de bol! 这家伙,真讨厌!
这三个例句意思相同,语句结构都正确。但是我们可以感觉到这三句话的言者的文化修养不尽相同。第一句话给人的印象文绉绉的,其言者一般来说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第二句话是一般人常用的句型;第三句话给人的感觉是很随便。甚至有点俗,其言者大多是文化修养不很高的人。这一组例句表明言者的文化修养(以及社会地位)会在语言表达形式上留下痕迹。
以上三组例句表明语言的运用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不仅要学会用语法组词造句,还要学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即考虑各种非语言因素)选用恰当的语言形式,准确、得体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这就是法语修辞研究的内容。
从上面的阐述中可以看出语言的准确性和得体性对语言交际功能的发挥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谈谈准确、得体的涵义:“准确”即选用的词和句型能真正反映言者的思想感情和意图,语气要适当。例如,对于一般的违法行为,如果你不想夸大其辞,就应选用“délit”而不是“crime”(指杀人放火等罪行)来表达;当你对某人的行为感到气愤时可以说:?a,c’est le comble! (这简直糟糕透顶!);若对某人行为只想一般性表示异议就应该改换口气:Je ne compends pas ce que vous avez fait. (我对你的行动很不理解);如果你想告诉别人你是在上海长大的,可以说:J’ai grandi à Shanghai. 若你想突出强调你成长的地方是上海而不是别的地方就应该说:C’est à shanghai que j’ai grandi.
“得体”即选用的词和句型要适合言者自己的身份、年龄、社会地位、文化修养。例如成年人就不应该使用小孩子的语言;教师不应该对学生使用粗俗的语言。在此同时,还要注意使自己的语言适合对方的年龄、身份、地位、文化修养。例如,对小孩与对大人讲话的口气应是不一样的;对高级知识分子讲话一般可以用较规范的语言,而对一般文化水平的人讲话就必须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下级、对下属讲话可以用命令式口吻讲话,但对上级、长辈一般不能使用这种口气。
“得体”还意味着选用的词句与交际场合相适应。如,在外交场合一般力求措辞高雅,但是在家里可以使用通俗语;在学术会议上大多使用严肃的专业词汇,而在联欢会上宜用风趣轻松的语言。总之,法语修辞所说的准确、得体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写文章、讲话、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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