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留清华大学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生2018年返校的通知
2016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2年、2017年录取的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的同学,若希望于2018年9月返校入学,请向录取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入学事宜。 此类同学应先填写《清华大学保留入学资格返校申请表》,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并于2018年4月1日前向所录取的院系业务办提交该申请表。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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