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烟工业公司2021年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辩证法
辩证法中的联系指的是事物之间、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其中联系的特征主要包括:客观性、普遍性、条件性、多样性。
一是客观性。如:买楼房买七不买八。是主观臆造七楼和八楼之间的联系从而违背了联系客观性。主观的将七楼八楼与未来运势走上、未来运势走下相臆造在一起。客观性要求联系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不能主观臆造不存在的联系。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出现主观臆造的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违背了联系的客观性。
二是普遍性。如:钉子缺,蹄铁卸;蹄铁卸,战马蹶;战马蹶,骑士绝;骑士绝,战事折;战事折,国家灭。我们得出结论:钉子与蹄铁、蹄铁与战马、战马与骑士、骑士与战争、战争与国家之间,均存在联系,充分证明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事物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即体现了联系的普遍性。联系的普遍性,指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事物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大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并不能代表任何两个事物之间一定存在着联系。
三是条件性。如:师生关系的建立,是在老师教课、学生来学习的条件下成立的,说明联系具有条件性。联系的条件性往往强调,某一个具体的联系出现,通常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虽然刚刚分析到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事物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大家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能代表任何两个事物之间一定存在着联系虽然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并不能代表任何两个事物之间一定存在着联系这就是联系具有条件性。
四是多样性。如:一个人可以与很多其他人构成很多联系一样。联系呈现出的形式并不单一,可能是偶然的、必然的、直接的、间接的等多种形式,说明联系的形式多样,具有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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