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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甘肃烟草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人身自由权

来源: 2020-10-21 15:06

.人身自由权

考点梳理: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1)生命权

我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生命权条款,但在价值上是充分尊重和保障生命权的,生命权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

考点梳理:禁止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2)人身自由

《宪法》第37条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②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③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考点梳理:①宪法严格保护的公民的人身自由,逮捕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的机关只有一个(检察院),决定的机关有两个(检察院、法院)。②搜查女性的身体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典型例题:(判断)张三到医院就医后,因无力缴纳医疗费用,医院可以将张三的家属扣留至张三筹措好医疗费用时。(错)

(3)人格尊严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4)住宅不受侵犯

《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考点梳理:禁止非法侵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典型例题:(判断)公安机关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先对公民的住宅进行检查,再补办搜查文件。(错)

(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考点梳理:可以检查通信的只有两种情况两个机关——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典型例题:(判断)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在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时可以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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