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和田地区烟草公司招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田地区烟草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烟草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文化素养;
3.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毕业证书;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5.户籍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因违纪违法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3.弄虚作假,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5.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报名
2017年9月14日通过和田信息网(www.xjht.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至2017年9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和田地区烟草公司人事政工科四楼405室(地址:和田市阿恰勒西路88号)。
联系电话:0903-2030566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出示下列证件或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及其他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1.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
3.居民户口簿;
4.个人履历;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可不提供);
7.《和田地区烟草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网上自行下载手写填写);
8.《和田地区烟草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政审表》(附件2);
9.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等级、资质证书及持有的其它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业技能资格证或上岗证)。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出示的证件、证明和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资料被录用的,我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及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报名资料到现场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25日上午在和田地区烟草公司一楼前公示栏张贴,考生对照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25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19:30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和田地区烟草公司人事政工科四楼405室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主放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地区烟草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26日
2.笔试地点:和田地区烟草公司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1门,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复习大纲,主要为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满分100分(行政能力综合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占60分,申论占40分)。
4.考生答题语种均为汉语。
5.笔试缺考或作弊的为零分。
6.笔试成绩公示:在笔试考试后2日内在局(公司)一楼前公示栏张贴。
五、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在局(公司)一楼前公示栏张贴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在10月15日之前)。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到达考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和田地区烟草公司
4.面试成绩公示:具体时间待定。在局(公司)一楼前公示栏张贴。公示面试成绩的同时,在局(公司)一楼前公示栏张贴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确定建议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确定为建议人选。因考生特殊原因出现空缺的,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确定为体检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者视为自主放弃,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另行确定体检人选。
七、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报和田地区烟草公司人事政工科进行背景调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八、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烟草公司一楼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的考生于公示结束的次日到单位报到,逾期未到岗且未请假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处理。
九、录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有就业经历的须出示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者失业证明,未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律不予录用。
十、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到和田地区烟草公司公示栏查看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
2.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发生变化的,均以和田地区烟草公司另行通知为准。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和田地区烟草公司咨询电话:0903-203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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