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考试知识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⑴一方的婚前财产;⑵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用:⑶遗属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⑷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⑸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特别注意: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夫妻个人财产产生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仍为个人财产;(2)夫妻财产产生的自然增值仍为个人财产;(3)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6)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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