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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烟工业公司考试招聘资料: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来源: 2020-06-11 09:40

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这是基于行政主体主观意志参与的程度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律对行为适用条件存在明确而详细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在于,行政主体无法参与主观意志,没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法律不可能对所有的行政行为都作出详细规定,故有时只规定一种行为原则,或规定一种行为的幅度。在这种条件下,行政主体作出行为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故称自由裁量行为,如行政主体在法定的罚款幅度之内决定具体的罚款数额。

区别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法律意义在于:

1. 羁束行政行为只发生违法与否的问题,不发生适当与否的问题,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一般只发生是否合理问题(在裁量权限范围内),不发生是否合法的问题。

2. 羁束行政行为只受行政合法性原则的约束,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主要受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约束。

3. 从法律救济上说,羁束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查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基本不受限制,受到的审査较多,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接受行政审査和司法审查,在范围上有很大的限制,只要其在法定范围内,审查机关一般无权撤销。

例题分析:

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的是( )

A.行政强制

B.行政处罚

C.行政裁决

D.行政许可

【答案】D。解析:行政许可是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可以依职权做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故本题答案为D。通过此题可以发现行政行为分类的命题往往结合具体的行政行为种类来考查,偏向于理解,把握好这些知识要点的区别,才能够将此部分的题目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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