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20湖南专升本复习备考期间,高数做题贵精不贵多,盲目刷题可能会适得其反。那么,怎么样通过做题来提高自己的成绩呢?小编为同学们整理了一些专升本高数的学习方法和复习建议。 备考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

来源: 2020-08-13 22:06
2020年自考:自考法学案例分析题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梧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扔入河中。6月2S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28日下午,钱某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代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问题:
(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2)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
(3)赵某的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答案:76.(1)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是指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存款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虽然没有取出现金,但已经使得该笔钱款脱离了钱某的占有。因此赵某构成盗窃罪。
(2)赵某向孙某索要2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竟合,应择一重罪处罚。
(3)赵某成立自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注意这是针对后来不再投案自首而言。在本案中,虽然赵某的前一次投案不能成立自首,但后一次自动投案与如实交代成立自首。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